公司法人变更风险都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14人
专家导读 风险有很多,主要是商业上的风险:1、客户可能跟着发生变化。2、企业信用发生变化。3、企业将不再由原来的老板控制。
公司法人变更风险都有哪些?

在公司的正常运营发展中,企业法人可能因经营不当或改变转投方向而对公司的法人进行变更。那么,公司法人变更风险都有哪些呢?公司法人变更有需要提供哪些手续进行进行具体的登记变更流程呢?下面有小编来为大家进行解答,相信会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企业法人变更有怎样的风险?

1、客户可能跟着发生变化。

2、企业信用发生变化。

3、企业将不再由原来的老板控制

4、企业员工工资待遇发生变更

二、公司法人变更后的债务如何处理?

1、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

2、《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3、有一点需要明确:法定代表人只是负责处理公司的债务问题,真正承担公司债务债权责任的还是公司,而公司的钱是股东投资的,所以创客菌才在一开始说明“法定代表人是不是股东”影响很大。

4、如果公司是转让过来的,那么在转让之前一定要确定该公司是否将所有的债务债权都处理干净,包括有没有欠税、银行有没有贷款没还等等。

5、而且双方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会约定:原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如果原股东有隐瞒债务的情况,那么是可以追究其责任的,但很可能需要新股东先承担,再向原股东追偿。

三、公司法人变更登记流程

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名称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正书复印件;

变更住所的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

变更经营范围的,如果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正书复印件或许可正明;

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营业期限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正书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

综上所述,公司法人变更风险主要包括企业信用、企业客户市场以及公司股份转让三个部分带来的风险。法人变更后,需要及时的到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手续的重新办理,同时还要到工商局进行新的登记。小编提醒各位公司法人,及时办理手续,避免因手续不当带来的法律风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千字,阅读时间约14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4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法人变更风险都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77****42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7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6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3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8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7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8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6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2****42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6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5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5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5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3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7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公司变更法人有风险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公司变更法人有风险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什么是情势变更和风险变更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商业风险商业风险是指交易人在商品经营活动中因经营失利所应承担的正常损失。交易即风险,只要参与商品经营,就必然有风险,这是市场规律的本质体现。商品经营者从事商品交换行为,就应该预料到市场风险,接受盈亏的现实,而且正是以亏的风险来换取赢的结果。所以,物价变动、商品销售畅滞等是商品生产者应该预见的事实,属于价值规律的必然体现。在审判实务中,必须正确认识正常的商业风险,以避免错误的判决。 二、如何区分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 (一)两者发生的性质不同。商业风险是由商品价值规律决定的一种正常风险,这点对所有商品经营者都是平等的。而情势变更决定于变幻莫测的各种社会因素,一般表现为大的社会变故,如物价突然上涨,它是一种具有偶发性、突发性因素的特殊风险,往往涉及个别或一部分商品经营者,而不是持久不断、普遍地涉及所有的商品经营者。如疯牛病、禽流感等情况的发生,直接涉及到的只是此类农牧产品的经营者。 (二)两者产生的原因具有质和量的不同。从商业风险到情势变更,价格变化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标准是看其是否超过由价值规律决定的度。亦即价格在一定幅度内变化属于商业风险,超出了一定的幅度就构成了情势变更。例如:英国的一个法庭判决认为,价格上涨20%~33%是普遍的商业风险,如上涨100倍或天文数字,则或许可成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落空。 (三)两者是否可以预见不同。尽管引起情势变更和商业风险的具体原因可能相同,如货币贬值,情势变更的发生不能预见,而商业风险则在当事人的预料范围之内。 (四)是否与当事人主观认识有关不同。当事人对情势变更的发生没有过错,而商业风险则常有当事人主观认识错误的因素,如不遵守价值规律的要求,忽视市场规律,不注意产品质量、因质次价高而无法收回资金等因素都可以表明当事人主观认识上存在着过错。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24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要变更法人了,老板叫我做个风险评估。请问公司法人变更风险分析谁做过?有什么风险啊?
[律师回复]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你所举的案例是哪里看来的?应该不存在这种情形。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2、在发生矛盾纠纷时,法人代表、有限责任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各是什么?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个人建议:
1、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对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可以举证证明,其对公司的行为并不知情,且主观上没有过错亦不存在失职。
2、法定代表人有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偷税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这些单位犯罪中都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而司法实践通常均将法定代表人认定属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据此判定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行为亦应承担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公司法人变更风险分析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
第一客户可能随之跟着发生改变。第二,对于企业信用也会发带来影响。第三,企业将不再变更新老板掌控,不再受原来的老板控制。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主要在于没有及时的向有关法律部门进行登记和变更,而只要公司在法人变更之后在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好相关的法律手续。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劳动合同变更后,有什么风险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劳动合同变更主体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
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最后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法人变更后风险有哪些?
1、客户可能跟着发生变化。2、企业信用发生变化。3、企业将不再由原来的老板控制。公司法人变更后,如果及时办理好相应的登记手续,后果就不严重。公司法人变更后,首先需要及时进行公司部分证件的重办,还需要去工商局申请法人变更登记。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什么是情势变更和商业风险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商业风险商业风险是指交易人在商品经营活动中因经营失利所应承担的正常损失。交易即风险,只要参与商品经营,就必然有风险,这是市场规律的本质体现。商品经营者从事商品交换行为,就应该预料到市场风险,接受盈亏的现实,而且正是以亏的风险来换取赢的结果。所以,物价变动、商品销售畅滞等是商品生产者应该预见的事实,属于价值规律的必然体现。在审判实务中,必须正确认识正常的商业风险,以避免错误的判决。 二、如何区分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 (一)两者发生的性质不同。商业风险是由商品价值规律决定的一种正常风险,这点对所有商品经营者都是平等的。而情势变更决定于变幻莫测的各种社会因素,一般表现为大的社会变故,如物价突然上涨,它是一种具有偶发性、突发性因素的特殊风险,往往涉及个别或一部分商品经营者,而不是持久不断、普遍地涉及所有的商品经营者。如疯牛病、禽流感等情况的发生,直接涉及到的只是此类农牧产品的经营者。 (二)两者产生的原因具有质和量的不同。从商业风险到情势变更,价格变化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标准是看其是否超过由价值规律决定的度。亦即价格在一定幅度内变化属于商业风险,超出了一定的幅度就构成了情势变更。例如:英国的一个法庭判决认为,价格上涨20%~33%是普遍的商业风险,如上涨100倍或天文数字,则或许可成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落空。 (三)两者是否可以预见不同。尽管引起情势变更和商业风险的具体原因可能相同,如货币贬值,情势变更的发生不能预见,而商业风险则在当事人的预料范围之内。 (四)是否与当事人主观认识有关不同。当事人对情势变更的发生没有过错,而商业风险则常有当事人主观认识错误的因素,如不遵守价值规律的要求,忽视市场规律,不注意产品质量、因质次价高而无法收回资金等因素都可以表明当事人主观认识上存在着过错。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司股东变更风险应该如何防范?
1、及时有效地督促公司履行变更的义务2、股权转让方如实告之义务及承担的责任写入合同3、谈判成果的预先约定,减少缔约过失责任的风险。4、协议履行要有保证,保留中途解约权。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什么是商业风险,如何区分情势变更和情势变更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商业风险商业风险是指交易人在商品经营活动中因经营失利所应承担的正常损失。交易即风险,只要参与商品经营,就必然有风险,这是市场规律的本质体现。商品经营者从事商品交换行为,就应该预料到市场风险,接受盈亏的现实,而且正是以亏的风险来换取赢的结果。所以,物价变动、商品销售畅滞等是商品生产者应该预见的事实,属于价值规律的必然体现。在审判实务中,必须正确认识正常的商业风险,以避免错误的判决。 二、如何区分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 (一)两者发生的性质不同。商业风险是由商品价值规律决定的一种正常风险,这点对所有商品经营者都是平等的。而情势变更决定于变幻莫测的各种社会因素,一般表现为大的社会变故,如物价突然上涨,它是一种具有偶发性、突发性因素的特殊风险,往往涉及个别或一部分商品经营者,而不是持久不断、普遍地涉及所有的商品经营者。如疯牛病、禽流感等情况的发生,直接涉及到的只是此类农牧产品的经营者。 (二)两者产生的原因具有质和量的不同。从商业风险到情势变更,价格变化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标准是看其是否超过由价值规律决定的度。亦即价格在一定幅度内变化属于商业风险,超出了一定的幅度就构成了情势变更。例如:英国的一个法庭判决认为,价格上涨20%~33%是普遍的商业风险,如上涨100倍或天文数字,则或许可成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落空。 (三)两者是否可以预见不同。尽管引起情势变更和商业风险的具体原因可能相同,如货币贬值,情势变更的发生不能预见,而商业风险则在当事人的预料范围之内。 (四)是否与当事人主观认识有关不同。当事人对情势变更的发生没有过错,而商业风险则常有当事人主观认识错误的因素,如不遵守价值规律的要求,忽视市场规律,不注意产品质量、因质次价高而无法收回资金等因素都可以表明当事人主观认识上存在着过错。
什么是商业风险,如何区分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商业风险商业风险是指交易人在商品经营活动中因经营失利所应承担的正常损失。交易即风险,只要参与商品经营,就必然有风险,这是市场规律的本质体现。商品经营者从事商品交换行为,就应该预料到市场风险,接受盈亏的现实,而且正是以亏的风险来换取赢的结果。所以,物价变动、商品销售畅滞等是商品生产者应该预见的事实,属于价值规律的必然体现。在审判实务中,必须正确认识正常的商业风险,以避免错误的判决。 二、如何区分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 (一)两者发生的性质不同。商业风险是由商品价值规律决定的一种正常风险,这点对所有商品经营者都是平等的。而情势变更决定于变幻莫测的各种社会因素,一般表现为大的社会变故,如物价突然上涨,它是一种具有偶发性、突发性因素的特殊风险,往往涉及个别或一部分商品经营者,而不是持久不断、普遍地涉及所有的商品经营者。如疯牛病、禽流感等情况的发生,直接涉及到的只是此类农牧产品的经营者。 (二)两者产生的原因具有质和量的不同。从商业风险到情势变更,价格变化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标准是看其是否超过由价值规律决定的度。亦即价格在一定幅度内变化属于商业风险,超出了一定的幅度就构成了情势变更。例如:英国的一个法庭判决认为,价格上涨20%~33%是普遍的商业风险,如上涨100倍或天文数字,则或许可成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落空。 (三)两者是否可以预见不同。尽管引起情势变更和商业风险的具体原因可能相同,如货币贬值,情势变更的发生不能预见,而商业风险则在当事人的预料范围之内。 (四)是否与当事人主观认识有关不同。当事人对情势变更的发生没有过错,而商业风险则常有当事人主观认识错误的因素,如不遵守价值规律的要求,忽视市场规律,不注意产品质量、因质次价高而无法收回资金等因素都可以表明当事人主观认识上存在着过错。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东变更的风险有哪些内容
1、股权转让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2、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问题3、出资瑕疵股权转让带来的法律风险4、公司股权转让时债务承担中法律风险5、股权变更登记问题。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有什么风险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劳动合同变更主体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最后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24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股权变更隐名股东有什么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成为隐名股东具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1、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 一般隐名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而在代持股协议中也会约定有关转交投资收益的内容。如果这种投资收益对显名股东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诱惑,有可能促使显名股东违反协议约定,拒不转交。 2、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擅自处分股权。 显名股东作为该公司法律文件实际记载的股权所有人,对外可以行使一切有关该部分股权的权利。对内来说,显名股东应当是受制于隐名股东的,其一切法律行为应当向隐名股东汇报并在作出重大处分决定时必须事先获得隐名股东的同意。但对外来说,别人并不知晓该部分股权的真实所有,只依据公示的法律文件来认定。因此,当显名股东为谋取利益而故意擅自转让、质押这部分股权时,实际出资人的利益会很难得到保障。 3、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滥用股东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股东的权利有股份转让权、资产收益权、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等等,这些权利都在极大程度上赋予了股东对公司控制,如果显名股东有意侵害隐名股东利益,在未经得隐名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滥用这些权利,对隐名股东带来的损失也是极大的。 隐名股东顾名思义便是名字隐藏起来的股东,即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的名义人都没有记载。隐名股东又称实际投资人,指的是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虽然隐名股东未被法律禁止,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隐名投资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如投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利益受侵害后法律救助困难;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等。因此隐名投资人应与其合伙人签署行之有效的隐名投资协议,以协议方式约定双方的权益义务,发生纠纷时作为隐名投资人的股东身份即使不被承认,但可依据该合同主张权益。另外,应经常参与公司的决策行为和管理行为,积极参加股东会议,定期列席股东会议,了解公司发展动态,进行有效的控制。
如何理解商业风险和情势变更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商业风险商业风险是指交易人在商品经营活动中因经营失利所应承担的正常损失。交易即风险,只要参与商品经营,就必然有风险,这是市场规律的本质体现。商品经营者从事商品交换行为,就应该预料到市场风险,接受盈亏的现实,而且正是以亏的风险来换取赢的结果。所以,物价变动、商品销售畅滞等是商品生产者应该预见的事实,属于价值规律的必然体现。在审判实务中,必须正确认识正常的商业风险,以避免错误的判决。 二、如何区分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 (一)两者发生的性质不同。商业风险是由商品价值规律决定的一种正常风险,这点对所有商品经营者都是平等的。而情势变更决定于变幻莫测的各种社会因素,一般表现为大的社会变故,如物价突然上涨,它是一种具有偶发性、突发性因素的特殊风险,往往涉及个别或一部分商品经营者,而不是持久不断、普遍地涉及所有的商品经营者。如疯牛病、禽流感等情况的发生,直接涉及到的只是此类农牧产品的经营者。 (二)两者产生的原因具有质和量的不同。从商业风险到情势变更,价格变化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标准是看其是否超过由价值规律决定的度。亦即价格在一定幅度内变化属于商业风险,超出了一定的幅度就构成了情势变更。例如:英国的一个法庭判决认为,价格上涨20%~33%是普遍的商业风险,如上涨100倍或天文数字,则或许可成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落空。 (三)两者是否可以预见不同。尽管引起情势变更和商业风险的具体原因可能相同,如货币贬值,情势变更的发生不能预见,而商业风险则在当事人的预料范围之内。 (四)是否与当事人主观认识有关不同。当事人对情势变更的发生没有过错,而商业风险则常有当事人主观认识错误的因素,如不遵守价值规律的要求,忽视市场规律,不注意产品质量、因质次价高而无法收回资金等因素都可以表明当事人主观认识上存在着过错。
孩子抚养权变更公证有什么风险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变更孩子抚养权公证的作用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户籍确定后,如果需要变更,通过立案审判,需要几个月才能完成。还有一种快速的办法,就是通过申请和办理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裁决变更。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所以总的来说孩子抚养权公证主要就是更快的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且作为一个证明。
二、孩子抚养权公证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吗《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正由于公证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人民及政府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都乐于采纳公证书。由于《变更抚养权协议》双方当事人对被抚养的孩子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要求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公司法人变更风险都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