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分割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7-24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
{ArticleTitle}

夫妻在最后的离婚过程中可以冷静地处理好所有的情感和财产纠葛其实是社会上最愿意看见的场景,但是实际上大多数夫妻在面对昔日的伴侣与自己争夺财产的时候都不会为当初的生活感到留情,下面一起来看看协议离婚分割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怎么处理?

一、协议离婚分割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怎么处理?

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果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中的一方或者子女的名字,夫妻在离婚时,对该房产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都是夫妻双方。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也就是说,该房产证上写的所有人是其子女。在离婚时,夫妻不能把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3)如果在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夫妻中的一方与其子女就成为了该项房产的共同所有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按有关规定进程分割。但对于属于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后共同买房,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1、明确产权。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2、明确产值。

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3、划分权、债。

如果涉及贷款债务,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2、按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3、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当然还有一种比较复杂的情况: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4、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跟上面的第 5 种情况相同。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5、根据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6、根据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7、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8、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综上所述,如果在协议的时候都承认了房产是两个人的但只是房产证的名字有异议就不会影响到最后的合理分配,但是一旦房产证名字所有者想要霸占就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9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协议离婚分割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怎么处理?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0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5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6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1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4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1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0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3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5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0****64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2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8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6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8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0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叫什么名字?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名字是《夫妻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合伙协议只签字行吗
合同双方签署书面合同书,签字是确认合同成立的一环,但不是唯一合规性要求。合伙协议作为特殊合同,需明确记载企业全称、营业场所、合伙宗旨、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及居住地等信息。仅有签字不足,合伙协议还需包含其他必要内容方能有效。缺失必备内容可能导致协议无法获得法律充分保护与认可。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伙协议只签字行吗
合同双方签署书面合同书,签字是确认合同成立的一环,但不是唯一合规性要求。合伙协议作为特殊合同,需明确记载企业全称、营业场所、合伙宗旨、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及居住地等信息。仅有签字不足,合伙协议还需包含其他必要内容方能有效。缺失必备内容可能导致协议无法获得法律充分保护与认可。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协议离婚,可以只写抚养费不写孩子名字吗
[律师回复]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在一定条件下,经子女提出是可以变更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女子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父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物价上涨、生活地域发生变化、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经济收入明显增加等。现实生活中,在特殊情况下,支付抚养费一方的父或母,可以提出 减免原定抚养费的要求。主要情况有:(1)直接抚养一方再婚,再婚配偶愿意承担给付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可减少或免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如继父或继母不愿承担,由生父或生母按原定数额负担。(2)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因出现新情况,或经济出现困难,按原定数额难以支付的情况,可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少原给付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5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购房认购协议只签夫妻一个人名字有效吗
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非签约方名下,购房者与夫妻一方签订的合同无效;若登记在签约方名下则有效。依法订立的合同自订立时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另有法律规定或约定。合同如需审批,未办理不影响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的效力。未履行审批义务的当事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离婚协议房产证写丈夫名字,离婚时房子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可以带着离婚证和离婚协议、身份证、原房产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更正不动产登记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第二十七条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69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离婚协议书,不写女方的名字,只要孩子,可以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七条?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
(四)当事人离婚协议书;
(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材料。
 
  甲方: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区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婚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女儿,名___________.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女儿____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甲、乙双方分摊,男方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__________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0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转帐到女方指定的______银行帐户内,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约定的抚养费,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作适当的调整,具体调整数额,有双方另行协商。
  本条约定的抚养费,仅是指一般的生活和教育需要费用。如儿子女儿因特殊情况需要有重大支出,除紧急其概况外,女方应提前通知男方,由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比例。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女儿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有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____方,另一方应协助配合办理,如果不配合办理,则赔偿经济损失_________元人民币;
  
5、离婚后_____方户口应在自离婚之日起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仍未迁出的,则按日支付补偿金________元;
  
6、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女儿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元;
  
7、女方应悉心抚养女儿,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行为;
  
8、男方每个月可以在不影响女儿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女儿_____次,但应提前通知女方,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女儿共同生活____天,寒暑假可以共同生活______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女儿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给乙方;
  
2、房屋:
  ⑴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_______住房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⑵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_______住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现值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甲方为主贷人贷款___________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____________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__________万元,首付款来源于__________________.现协商该套房产归乙方所有, 甲方有义务自离婚之日起配合乙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双方平均承担。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甲方不予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乙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甲方必须赔付乙方___________万元;
  ⑶办理完相关变更手续后,甲方应将原按揭合同的每月应交款项在每月________日前足额向乙方缴交,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_____支付逾期违约金;
  ⑷房内物品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归甲方所有。
  
3、汽车:
  夫妻婚后购买的__A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牌小型家用轿车归甲方所有。
  
4、其他财产:
  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和债务,如任何一方对外负有债权的,无论何时发现,另一方均有权平分;如对外负有债务的,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均没有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一方违反该承诺,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则另一方不仅有权全额获得被隐匿或转移的财产,同时还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与所隐匿或转移财产相等数额的赔偿。
  
六、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_________元。
  
七、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提讼。
  男方(甲方): 女方(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协议书只签名字不按手印在法律上生效吗
签协议时只签字不按手印法律上生效,签字与按手印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交易 > 房产证 > 协议离婚分割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怎么处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