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锁定侵权主体:核实权属与信息,明确责任方
项登霖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拥有深厚的实务积淀,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尤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经验丰富。接受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后,他迅速行动,全面核实两项涉案注册商标的注册证书、转让证明、授权许可合同等权属材料,确定了委托人公司的维权主体资格及权利合法性。同时,调取侵权鞋厂及平台公司的主体信息、店铺经营资料,精准锁定侵权主体及责任主体,为后续维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知识产权维权方面,项登霖律师及本人知识产权团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针对侵权鞋厂的线上侵权行为,他协助委托人公司通过公证方式固定证据。公证人员全程监督侵权产品购买、物流签收、拆封查验、物品封存的完整过程,形成合法有效的公证书及公证实物,清晰明确了侵权产品的销售链接、销量、销售额及产品内外多处使用侵权标识的细节,为诉讼提供了有力支撑。
项登霖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向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提交了涉案商标权属证明、侵权事实公证书、公证实物、维权费用相关凭证等核心证据,清晰阐述了侵权鞋厂的侵权行为本质,以及平台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并明确提出各项诉讼请求,展现了其在知识产权诉讼方面的专业性。
四、庭审激烈辩论:论证侵权构成,回应平台抗辩
庭审中,委托人公司当庭确认侵权链接已下架并撤回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项登霖律师针对各方争议焦点展开论述。一方面,论证侵权鞋厂构成商标侵权,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未经许可使用与涉案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且在产品及宣传中多处标注该标识,通过电商平台大量销售,符合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另一方面,回应平台公司的抗辩意见,认可其在收到诉讼材料后已采取删除侵权链接的必要措施,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五、判决终获胜利:鞋厂承担赔偿,品牌权益得维护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项登霖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认定侵权鞋厂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涉案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并销售相关产品,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平台公司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构成侵权。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法院判决侵权鞋厂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委托人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00元,驳回委托人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项登霖律师通过专业严谨的法律服务,成功维护了委托人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及品牌权益,有效挽回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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