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遗产方面的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现在很多人都是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毕竟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自然大家都会认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算是比较有效的一种解决途径。那实践中,遗产纠纷如何诉讼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遗产纠纷的起诉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法第二十五条又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均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二、遗产纠纷如何诉讼
1、诉前准备
收集遗产纠纷的证据材料,起诉前要自酌和咨询。
2、确定诉请、被告
(1)在决定起诉后,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确定诉求。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有法律规定的。在遗嘱继承中,立遗嘱的被继承人在遗嘱中确定将自己的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内人的,就是遗嘱继承关系,其遗下的财产也属于遗产。诉讼请求可确定为按遗嘱指定获得遗产或者认为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的,这种关系是遗赠继承关系。立遗嘱人留下的财产属于遗赠财产。按遗嘱取得这种财产的人或组织是遗嘱受益人,其提起诉讼的请求就是获得遗赠财产或认为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2)确定诉求以后,就应注意确定被告。在法定继承中,被告主要是占有或多占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如法定继承人占有的份额比较恰当,或其占有的是依法应得的一部分,则可不将其列为被告。在遗嘱继承或遗赠关系纠纷中,被告主要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按遗嘱可得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受益人。如果请求从遗产中清偿自己的债权财产,则提起诉讼的被告是遗产执行人、遗产实际占有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遗赠受益人。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是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确定起诉法院
遗产诉讼,一般由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争执的遗产是不动产,原告可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是动产,如金银首饰、家具杂物,可向动产地法院起诉。动产不在一地法院管辖的,选价值大的动产地法院管辖。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可向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法律中的规定,现在对于遗产纠纷的诉讼时效也变为了3年,而不再是之前规定的两年。当然,对于当事人来讲就需要在这个时效内尽快的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超过规定的时效再起诉的话,那法院方面通常是不会受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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