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贾琦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千件。其主要服务对象包括多家企事业,工作方式为诉讼与非诉结合。他以刑事辩护业务为主要发展方向,占比约80%,同时兼顾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和各类合同纠纷业务,每年办理各类案件上百件。
处理合同纠纷
某建筑公司诉某开发商公路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某物流公司(原审被告)不服之前的民事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贾琦律师及团队担任被告某物流公司的代理人。律师对原审案卷材料深入分析研究,认为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符合再审申请条件。随后,律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准备了详实的申请理由与证据材料,并提交再审申请。最终,法院采纳代理意见,裁定本案由其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这为当事人在再审审理阶段争取了关键的程序性胜利与缓冲时间,避免当事人立即履行不利判决。
刑事辩护代理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对周X提起合同诈骗罪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周X在2016-2018年期间,与他人以举办演唱会为由,与多名被害人签订演出合同,骗取巨额投资款,指控其涉案数额巨大。贾琦律师接受周X及其家属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律师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并深入分析全案证据后认为,在“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周X虽有夸大宣传,但项目曾初步接洽筹划,主观上无“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明确故意;案发前周X已归还绝大部分款项,行为更接近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周X在其他共同犯罪中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有限。基于此,律师在庭审中围绕犯罪主观故意、行为性质和退赔情节展开论证,提出部分事实应定性为民事纠纷,即便认定犯罪,周X情节显著轻微且已积极退赔,应大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周X构成合同诈骗罪,但诈骗数额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最终,周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刑期显著低于同案其他主犯。这大幅降低了周X的刑期,有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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