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孩子出生的时候,医院要为孩子出具一份出生证明,用于父母为孩子进行户籍登记。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有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疏忽,或者父母对孩子的名字拿不定主意,所以导致孩子的出生证明和孩子户口本上的名字并不一致。那么这种情况下会影响孩子上户口吗?下文中小编就对“出生证明和户口名字不一样行吗?”这个问题给大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
一、出生证明上的名字和户口本名字不一样怎么办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原则上不应变更。如遇出生医学证明不符合户籍登记要求的,须凭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建议书》到原签发单位办理变更。如符合户籍登记要求的,不予变更。
如果当事人想改户籍上的名字可以到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更改,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医学出生证明的作用
出生证,全称叫做《出生医学证明》,这个证明除了可以证明婴儿出生状态、以及血亲关系外,同时也是获得户口、国籍的凭借。此外,出国留学以及依法获得保健服务,也需要用到出生证明。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二、出生证的内容
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况下医院多填写某某之子,之女字样)。出生3个月内,到生产的医院换取正式出生证明,正式的出生证明需要明确孩子的正式名字,并且一经打印就很难更改了。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通常来说如果孩子需要上户口的话,那么孩子的出生证明上的名字和户口本上的名字应该是一致的。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可以对出生证明上的名字进行变更,或者对户口本上的名字进行变更,使二者达到完全一致才可以。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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