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在婚姻走到尽头选择起诉离婚时,会为房产分割问题头疼不已。毕竟房子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财产之一,涉及到巨大的经济利益。不同的购房情况、出资方式等,都会影响房产的最终分割结果。那么起诉离婚后,夫妻之间的房产到底该怎么分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婚前一方全款购房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通常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小李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和妻子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这套房子就还是小李的。但要是婚后房产证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那就相当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二、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这种情况比较常见。婚前一方付了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小张婚前付首付买了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小张,但小张要给妻子补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计算补偿款时,要先算出婚后共同还贷的金额,再根据房产的增值情况来确定。
三、婚后共同出资购房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子,然后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也可以将房子拍卖,双方分割拍卖所得款项。比如小王和妻子婚后一起买了套房子,离婚时两人都想要,就可以通过竞价,谁出价高房子就归谁,然后给对方补偿。
四、父母出资购房
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要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小赵的父母在他婚后出资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赵名下,那这套房子就属于小赵的个人财产;要是小钱和小孙婚后,双方父母都出资买房,登记在小钱名下,那这套房子小钱和小孙就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起诉离婚后房产分割完毕,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拿到房子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对补偿款的支付有争议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解决过户问题,怎么保障补偿款的支付。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房产分割的后续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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