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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原告汪X受雇于被告杨X从事半挂牵引车驾驶工作,卸料时车辆侧翻致其受伤。汪X向法院起诉,要求杨X与物流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37035.3元。面对原告的诉求,杨X委托了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的龚傲冬律师代理此案。龚傲冬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深耕于民商事领域。
一审不利局面
原告汪X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评定为十级伤残,主张高额赔偿。在诉讼中,原告认为杨X作为雇主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赔偿责任。从表面证据看,杨X似乎难逃高额赔偿的命运,案件形势对杨X极为不利。
精准抗辩扭转战局
龚傲冬律师紧扣《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有力论证杨X作为雇主并未在现场指挥超载行驶,也无证据证明其存在培训或管理上的重大过失,成功将杨X的责任比例控制在30%。针对原告单方面委托的鉴定意见,龚律师指出其程序存在瑕疵,且依据鉴定规则变化,主张后续治疗费不应在本案中一并支付,法院最终采纳该意见,驳回原告该项15000元诉求。
多方面减轻赔偿负担
龚律师还争取到杨X前期垫付的22634.57元医疗费在判决中被全部从赔偿额中扣减,避免了重复计算或无法抵扣的风险。对于原告主张的5000元精神抚慰金,龚律师结合案情抗辩,法院最终仅支持2000元,且由杨X与物流公司各半承担。最终,杨X实际仅需再赔偿50316.39元,较原告最初索赔金额大幅降低约78.4%,成功实现逆境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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