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犯罪在坐牢可以起诉离婚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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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也是很常见的。尤其是当夫妻一方在犯罪坐牢的情况下,这种场景应该是很常见的。那么对此大家想必就会有疑问,对方犯罪在坐牢可以起诉离婚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对方犯罪在坐牢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也是很常见的。尤其是当夫妻一方在犯罪坐牢的情况下,这种场景应该是很常见的。那么对此大家想必就会有疑问,对方犯罪在坐牢可以起诉离婚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可以起诉离婚的。 只要夫妻感情破裂,不需要其他证据即可判决离婚共同财产均分。 共同债务均摊。 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要向对方要求补偿,需要对方有过错才行。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协议离婚

1双方先协商好,达成共识,最好包括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达成一定的共识。

2填写好离婚协议书,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3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并且会询问相关情况,如实回答即可。

4对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共识了,当场登记,宣读离婚宣言,领取离婚证。离婚完成。

单方离婚意愿的离婚方法

1只有单方有意愿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去当地法院起诉,原——为“感情破裂,无法挽回”

2一审后如果还是不愿意离婚,可进行二审,二审后悔直接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完成

离婚协议书必须包含的内容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双方一方因犯罪坐牢可以起诉离婚吗?根据小编的介绍,答案是肯定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就可以协商离婚。但若是夫妻感情浓厚,因一方自私等原因,离婚成功的可能性会降低。所以,在有这种情况时,建议大家慎重考虑,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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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在坐牢怎么离婚2023
1、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双方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了协议的,服刑人员可以向监狱申请,由管教干部陪同其到婚姻登记机关到监狱办理。2、如果一方不同意或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则需要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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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贪污了,然后他被警察带走了,我们想要了解一下有关贪污犯坐牢的,就是贪污多少回被抓去坐牢?
[律师回复] 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怎样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
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其中,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界定:一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二看行为人贪污行为的动机和目的;三看行为人所贪污的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性质、用途;四看行为人贪污的手段;五看贪污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六看行为人的悔罪表现。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二)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因此,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
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 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
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
您好,以上是我对贪污犯坐牢,贪污多少会被抓去坐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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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什么罪会坐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缓刑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
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无《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在缓刑开眼期满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参考《刑法》第72-77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被砍伤犯人不用赔钱也不用坐牢犯人还要坐牢吗
[律师回复]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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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残疾人犯罪在哪坐牢?
对于残疾人犯罪也是在监狱内坐牢的,但如果涉及到残疾人生活不能处理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申请监外执行,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残疾情况而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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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犯什么罪会坐牢坐两个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犯什么罪会坐牢坐两个月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缓刑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
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无《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在缓刑开眼期满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参考《刑法》第72-77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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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权,会坐牢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名誉权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在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以后,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那么侵犯了名誉权要判什么刑呢
侵犯名誉权是民事侵权,不会被判处刑事处罚。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我们可知侵害名誉权的处罚可以请求人民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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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犯罪坐牢能否起诉离婚?
对方犯罪坐牢能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属于当事人拥有的一项诉权,但是由于正在服刑,所以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所以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话是需要由监狱机关来进行转交的,当然开庭审理的时候也需要到监狱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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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吸毒犯罪要坐牢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纯的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但吸毒被抓到,可能面临十五天的拘留,警方如果认定吸毒成瘾可以对其强制戒毒。 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2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20元以下罚款。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戒毒场所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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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多少钱要坐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那么经济犯罪多少钱会被判刑呢? 经济犯罪有很多种,定罪的构成要件和数额各不相同,要看具体涉嫌构成什么罪。 比如职务侵占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比如刑法规定的合同诈骗罪,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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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一般在什么地方坐牢?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经济犯一般在什么地方坐牢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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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十五岁坐牢要坐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根据《刑法》规定,满十四周岁的人,就应该追究故意罪的刑事责任。  
2、十五周岁的人构成故意罪后,要坐牢多久是不确定的,既要看如何判决,还要看在服刑期间是否得到减刑、及减刑多少时间。  《刑法》  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就是法院判刑之后,犯人在坐牢,坐牢期间罚款交了,刑期马上完了,又收到让交罚款的文件
[律师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酒后强奸未遂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和侦查期限、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期限及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期限等。
  法律依据:
一、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十八条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羁押期限。
(1)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阶段:《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侦查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已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法院审判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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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犯法在哪里坐牢?
在外地犯法一般会在犯罪地坐牢,具体需要在哪里坐牢,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法院判处刑事处罚之后,会按照既定的流程将罪犯交给监狱等执行刑罚、对在外地犯法在哪里坐牢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查阅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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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未成年犯法会坐牢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首先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无论什么罪行均不予以进行处罚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后应当承担刑事责任14周岁至未满16周岁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根据犯罪情节来判断量刑,犯罪性质恶劣例如,抢劫、、、贩卖毒品等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基于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都应予以从轻处罚。抢劫罪属于较为恶性的案件,是指使用暴力或胁迫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一种行为,严重的抢劫罪包含暴力致人残疾或死亡。据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犯罪主体,未成年人犯抢劫罪根据其年龄阶段和犯罪情节定罪或实行管制。
综上,如已经年满14周岁则会根据犯罪情节进行刑事处罚,通常会考虑其是否出于主观意愿,是否有悔罪表现等如未满14周岁,则会根据具体犯罪情况和犯罪行为人的家庭情况考虑是否进行政府收容或责令其家长进行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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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名誉权会坐牢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侵犯名誉权会坐牢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名誉权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在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以后,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那么侵犯了名誉权要判什么刑呢?
侵犯名誉权是民事侵权,不会被判处刑事处罚。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我们可知侵害名誉权的处罚可以请求人民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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