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有人弄不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区别。这两个罪名都和犯罪行为的辅助有关,但在法律适用上却有着很大的不同。比如,张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朋友转了一笔钱,后来发现这笔钱是犯罪所得,他的行为到底该定哪个罪呢?这就需要我们深入了解这两个罪名的差异。
一、两罪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主观故意方面的区别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比如李四在收购二手手机时,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而且卖家神色慌张,这种情况下李四就应当知道手机可能是犯罪所得,如果他仍然收购,就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只要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即可,不要求对犯罪所得有明确认知。例如王五为网络赌博平台提供技术支持,他知道平台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但不一定要知道具体的犯罪所得情况,就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三、行为方式的差异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行为方式主要是对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进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比如赵六将盗窃来的汽车藏在自己的车库里,或者将偷来的珠宝卖给他人,这些行为都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方式主要是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比如孙七为诈骗分子提供支付结算账户,使得诈骗资金能够顺利流转,这种行为就属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适用于各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掩饰、隐瞒行为,范围较广。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针对信息网络犯罪中的帮助行为。在量刑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不同的量刑幅度,情节严重的处罚相对较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量刑相对较轻,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遇到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相关的法律问题时,后续可能会面临复杂的司法程序和法律解释。比如如何证明自己的主观故意程度,如何确定行为是否符合相应罪名的构成要件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且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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