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陈晓伟自2009年起正式执业,在刑事法律领域耕耘多年。他服务全国刑事业务,但主要服务地区集中在北京。执业期间,专注办理刑事案件,截止目前已独立办理453件刑事案,业务主要针对企业与个人。由于刑事案件性质,他的工作方式以诉讼辩护为主。他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任职,身兼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多个重要职务,是刑事辩护领域的资深从业者。
集资大案辩护
在以管某某、付X等人为首的非法集资案件中,被告人杨XX先后担任业务重要岗位,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他所在的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陈晓伟律师受委托为杨XX辩护后,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他,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全面掌握情况。开庭前和杨XX沟通后提出辩护意见,认为杨XX应认定为自首、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最终虽未采纳自首和立功以及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但鉴于杨XX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这一案件中,陈晓伟律师通过深入分析和积极辩护,为杨XX在法律框架内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
无罪辩护成功
2023年7月3日晚,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他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还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张X。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促使张X家属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律师从主观方面指出张X系醉酒无意识行为,主观恶性极低;客观方面说明其行为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且造成的财产损失已全部挽回,危害后果消失。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为当事人避免了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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