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资质与业务定调
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起在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服务地区为天津,联系地址是天津市南开区四马路28号律保大厦七层。他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其专注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执业以来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
1995年9月,公诉机关指控刘x与他人预谋,在天津市XX区某村对独居的被害人林xx实施抢劫并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认为其行为触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本案证据体系存在根本性缺陷。
证据链条构建与审查:瓦解关键证据
针对指控中唯一能将刘x与现场联系的“胶带指纹”,张律师指出该物证提取程序违法、记录不全,且关键原物已丢失,无法复核。同时,成盘胶带具有高度流通性,结合被害人收废品的职业,无法排除指纹是案前由他人带至现场的可能,切断了该证据与犯罪行为的唯一关联。对于同案犯卢xx前后矛盾且最终翻供的证言,张律师坚持指出其在无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下,自称遭受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无法排除,真实性存疑,依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此外,现场勘查发现的多种足迹无法与刘x关联,也无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刘x到过案发现场并实施犯罪,全案证据支离破碎,无法形成完整闭环,且存在他人作案的合理怀疑。
庭审推进与裁判结果:疑罪从无终获无罪
天津市第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张耀午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x犯抢劫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也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刘x无罪。这是“疑罪从无”刑事司法原则的生动实践,张耀午律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公正。
陈xx涉黑案:多轮辩护与部分采纳
河北省廊坊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12年以来,陈xx长期纠集他人,在河北省唐山市等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多起刑事犯罪及违法事实,形成恶势力组织。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组建专案组,多次前往法院查阅、复制全部卷宗材料,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陈xx数十次,确立“重点突破、分层辩护”策略,针对核心争议焦点准备详尽辩护意见。在庭审中,围绕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与公诉方展开多轮辩论。法院部分采纳了张耀午律师的辩护意见,同时对恶势力组织等指控予以认定,最终陈xx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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