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身份与教育背景
潘鹏飞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正式执业。他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
执业成果
执业至今,潘鹏飞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4件。在无罪辩护方面,成功办理张某某涉嫌诈骗案、沈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等多起无罪辩护案件,让当事人免受刑事处罚;在检察院不予批捕方面,成功办理张某某(诈骗)、吴某(非吸)等多起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机会;在有效辩护及轻判/缓刑方面,办理樊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刘某某污染环境案等,为当事人争取到轻判或缓刑。
经典案例
无罪辩护成功案例
张某某涉嫌诈骗案:介入后,通过梳理证据链,论证当事人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且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最终撤销案件。
沈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针对涉案技术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进行深入剖析,成功说服办案机关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杨某某涉嫌跨境诈骗案:在复杂的跨境案件中,准确界定当事人角色,证明其主观上对诈骗行为不知情,公安机关最终撤销案件。
王某某、韩某某、曾某某涉嫌盗窃案:分别针对案件中的证据瑕疵和情节显著轻微进行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
吕某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案:精准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通过有力沟通,促使办案机关将案件性质由刑事案件变更为行政(治安)案件处理,避免了当事人的牢狱之灾。
检察院不予批捕成功案例
成功办理了包括张某某(诈骗)、吴某(非吸)、文某(诈骗)、吕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施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杨某某(诈骗)、罗某某(容留卖淫)、包某某(污染环境)、孙某(合同诈骗)、何某(敲诈勒索)、曹某某(介绍卖淫)、刘某某(污染环境)、钱某(开设赌场)、王某某(贩卖毒品)等在内的多起案件。在审查逮捕阶段,通过提交详实的法律意见书,与检察官进行有效沟通,成功说服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为当事人争取到宝贵的取保候审机会。
有效辩护及轻判/缓刑案例
樊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法定刑为五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通过精准辩护,促使法院认可当事人具有诸多从宽情节,最终实现实报实销,当庭释放。
刘某某污染环境案:通过深入挖掘自首、从犯、积极修复环境等情节,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使其免于监禁。
杨某涉黑涉恶寻衅滋事案:在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精准剥离与当事人无关的罪责,最终法院判决较原量刑意见减少两年。
周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针对信息条数、违法所得数额进行精准辩护,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
温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准确把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情节,成功将原量刑意见减少一年。
王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刘某诈骗案、孙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通过庭前有效沟通及庭审中的有力辩护,上述案件均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张X取保候审案
常州市公安局XX分局正在侦查杨XX等人涉嫌诈骗案,因犯罪嫌疑人张X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XX年XX月X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接受保证人陈X的监督。
执业相关
潘鹏飞律师的执业地址为常州市天宁区龙沧路16号金融商务广场5号楼1819楼,服务覆盖范围为江苏常州,执业证号为13204201710288130。其执业理念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穷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专注于刑事辩护近十年,精于从细微处发现辩点,善于与办案机关进行专业、有效的沟通,力争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