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一票否决权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在股东兼任董事的情形下,公司章程规定某一“董事”对有些事项享有特权,如一票否决权,就不能简单的被定义为有效或无效。
公司法一票否决权是否合法?

随着法制社会的加大普及,在众多工作机构中就相应制定了管理制度。就在许多公司为保障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制衡,国家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管理制度,同时在公司需要进行裁决时,各大股东也具有相应的否决权的。那么,在法律意义上公司法一票否决权是否被认定为有效吗?

一、公司法一票否决权是否合法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是否享有一票否决权的问题,实务中争议颇多。有人认为,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规定及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思路,有限公司董事不享有一票否决权,否则将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一人一票”制度,实务中存在诸多风险。

然而,考虑到中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现实情况,不宜笼统的将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的一票否决权认定为有效或无效。这个“现实情况”是什么呢?目前,我国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大多不健全,很多创业者对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不甚了解,股东同时担任董事(长)的情况非常之多。也就是说,很多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做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股东兼任董事的情形下,公司章程规定某一“董事”对有些事项享有特权,如一票否决权,就不能简单的被定义为有效或无效。

二、股东董事的一票否决权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和四十六条分别规定了股东会的职权和董事会的职权,同时也赋予公司股东对有关事项在《公司章程》中进行变更规定的权利。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设立公司的股东制定,并对公司、股东、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公司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和董事的职权做出规定。

当《公司章程》不完善,没有明确某项权利属于股东还是董事时,赋予“董事”对某事项的一票否决权或其他特权,可能实际上是在赋予该股东一项股东权利,这种情况下,一票否决权宜被认定为有效。比如,甲是A公司大股东,同时也是公司的董事(共3名董事),《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甲对任命所有部门经理享有一票否决权。虽然任命部门经理一般属于董事的权利,董事应当以一人一票的形式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但是甲的一票否决权与其大股东的身份显然密不可分,部门经理任命权已经实质上属于股东的权利,不宜将其以董事身份行使的一票否决权认定为无效。

实际上,董事对某些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多半是基于股东身份。董事权利与股东权利有时是并行不悖的。(案例参考请点击阅读原文)当然,如果《公司章程》明确将一项权利规定为董事享有的权利,那就另当别论了。

三、一般董事的一票否决权

若董事不具有股东身份,《公司章程》却赋予其对某些事项享有优越于其他董事的一票否决权,这种情况可能违背了《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制”的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另外,公司法第一条明确了公司法的立法目的,即维护股东权利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赋予董事一票否决权似乎超出了股东意思自治的限度,所以“以保护股东意思自治为由”认为董事享有一票否决权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有关法律:

1.《公司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2.《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综上所述,公司法一票否决权的有效性不取决于股东个人,也不取决于董事长,而是取决于共同的意见。当公司进行相关重大决定时,应该召开董事会,对相应的决议进行一人一票制投票,以多胜少的方式解决问题。当然您可以知道股东与董事长之间是相互制约的,相关联系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1千字,阅读时间约14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7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法一票否决权是否合法?
一键咨询
  • 173****51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3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3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7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8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5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6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1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1****67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4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3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5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6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3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1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法人是否有一票否决公司清算权利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法人是否有一票否决公司清算权利,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们公司准备召开会议了,那经营管理表决票是多少票才能够使得那个提案通过决议,是三分之一还是二分之一啊忘了。。
[律师回复] 根据《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一般董事会做出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作出。其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董事会决议反对票与赞成票相等时,由董事长裁决;
董事会的职责
根据《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也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经董事会研究,现将董事会职责及议事规则明确如下:
一、董事会职责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主持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2、签署或授权签署公司合同及其它重要文件,签署由董事会聘任人员的聘任书;
3、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听取总经理关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
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时,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利益; 5.决定和指导处理公司对外事务和公司计划财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公司重大业务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
二、议事规则 董事会成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时间、会议事项、议程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总经理建议,应召开临时董事会。 董事长可视需要邀请公司分管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作出。其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董事会决议反对票与赞成票相等时,由董事长裁决; 董事会讨论有关董事事项时,该董事应回避。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或指定代表人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阐明授权范围。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其行使职权。 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不同意见要作在会议记录上。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0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对于经营管理会议表决票我想问问是不是要是三分之一或者是三分之二的通过率才能使得这个决议通过?具体是多少的比例?
[律师回复] 根据《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一般董事会做出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作出。其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董事会决议反对票与赞成票相等时,由董事长裁决;
董事会的职责
根据《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也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经董事会研究,现将董事会职责及议事规则明确如下:
一、董事会职责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主持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2、签署或授权签署公司合同及其它重要文件,签署由董事会聘任人员的聘任书;
3、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听取总经理关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
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时,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利益; 5.决定和指导处理公司对外事务和公司计划财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公司重大业务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
二、议事规则 董事会成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时间、会议事项、议程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总经理建议,应召开临时董事会。 董事长可视需要邀请公司分管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作出。其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董事会决议反对票与赞成票相等时,由董事长裁决; 董事会讨论有关董事事项时,该董事应回避。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或指定代表人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阐明授权范围。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其行使职权。 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不同意见要作在会议记录上。
如何解决小本票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小本票 由数枚同一面值或多种面值的邮票,连印在一起装订在小本册内,称小本票。小本票上的邮票与原邮票的图案、面值、刷色均相同,只是由于装订裁切往往有一边功两边无齿孔。小本票,又称邮票小册。为便于用户携带使用,将一种或几种常用面值的数枚邮票连印在一起,装订成小本册。其特点是:配有简单的或精美的封面、封底,并印有与邮票相关的图案或文字说明;小本里面的邮票与全版张的图案、面值、刷色等基本相同;通常邮票上有一边或二边无齿;一般按邮票面值出售。   1895年卢森堡最早发行了小本票。中国最早的是1917年由中华邮政发行的北京一版帆船邮票小册。新中国的首本小本票《童话-咕咚》发行于1980年9月20日,随后几乎每年总要发行1至2个品种,其反应的内容也渐渐地向动物、中国生肖文化方向发展。到1991年1月5日发行完《羊》小本票以后,原邮电部因创作设备问题而停止了小本票的发行,至此,新中国一共发行了18种小本票。国家邮政局正式公布了将重新推出小本票的消息。重新推出的首本小本票为《小鲤鱼跳龙门》,已于8月发行,面值4元,发售价4元。由于尚未启用机器而用手工生产,发行量受到一定限制,故在预订户中采用摇号的方式销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一票否决权公司法中应该怎么使用?
一票否决权公司法中有两种使用方法和根据,一种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一种就是公司内部可以自行协商使用。在一票否决权的使用中,应该综合考量,谨慎小心地做出决定,不可滥用一票否决权。如果为了一己之私而滥用这项权利,可能会导致正确的公司决策无法实施,对公司未来的运营有极大的不良影响,应思虑周全。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商业汇票丢失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商业汇票丢失怎么解决问题解答如下,
1、银行承兑汇票失票人可向申请普通诉讼来维护自己权益。银行承兑汇票失票人在向时,应当向提供对所丧失银行承兑汇票拥有所有权及丧失银行承兑汇票所记载的事项和内容的书面证明,为此特别提醒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受让票据后,一定要进行正反两面复印。银行承兑汇票失票人向提讼,要求银行承兑汇票债务人支付或清偿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时,应提供担保,用以补偿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债务人根据的生效判决支付失票人已丧失银行承兑汇票的款项后而可能出现的损失。如果失票人不能提供担保的,可以裁定将票据金额及相关费用从债务人处提存。银行承兑汇票失票人根据的生效判决请求票据债务人付款时,被请求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债务人必须付款。但付款后,如果丧失的票据又出现,票据债务人又依票据法规定付款的,票据债务人有权从失票人提供的担保中取得补偿或请求同意后收回所提存款项。在我国票据司法实务中,银行承兑汇票普通诉讼程序较公示催告程序适用的少得多。主要原因在于普通诉讼要求失票人提供担保,这是失票人所不愿或不方便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失票人进行普通诉讼时,并没有明确以谁为被告。
2、及时向银行挂失并向人民申请公示催告失票人向递交申请书,申请启动公示催告程序,在3天内应通知承兑银行挂失止付,并做公告,如果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则票据遗失人可以申请做除权判决,然后向银行主张票据权利。失票人向提交的申请书,应写明票面金额、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需要出示前手每一家背书给下一家的证明。
快速解决“金融保险”问题
当前30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法人怎么样才能拥有一票否决权?
公司法人如果要获得一票否决权的话需要股东在《公司章程》之中约定,并且董事会决议之后拥有一票否决权。只有通过决议之后获得《公司法》人的一票否决权。才能够有法律效力,任何人不得否决该投票权。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股东有票的表决权,是否有股东表决权?
[律师回复]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的票数是怎么确定的 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是通过实际出资比例确定,在公司中实际出资达到什么比例,就代表多少比例的表决权。 例如,公司有52个股东,个人持有其中的51股,那么一个人的意见就代表51股的表决权权利,而其他49个人人数虽然多,但只能代表49股,持有51股的股东有绝对控股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额出资,各人出资占资本总额的比就是出资比例,这就是股权。 分红的比例可以按出资比例,也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只要全体股东都同意,是可以另行约定的,并列入章程中。约定分红比例时可以考虑其他因素,比如,各人的能力,各人在企业运行中负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这种构造和内在性质,决定了其在股东相互关系上必然以“股东平等原则”作为基本指导思想。而“股东平等原则”具体表现在股东表决权上,就是所谓的“一股一权”或“一股一票”。即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任何股东都不能享有,股东的权利只能来源于其出资份额(股份数),并与其出资份额的多少相适应。同时,股份有限公司既然是合资公司,则在决定公司意思方面,并不根据股东作为个人的意愿,而是依赖全体股东按照“多数决”方式所形成的决议。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0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开发商没给大票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的数额,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时有以下五种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售给第三人或者所售房屋系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5)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一般公司股东会决议是否盖章
通常情况下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书上都会加盖公司公章,但并不是说股东会议决议书上没有公司公章,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了,在不盖章的情况下有全体股东的签字,也一样会发生法律效力。既没有股东签字,又没有公司公章的决议书是不生效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东表决权的票数是多少
[律师回复]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的票数是怎么确定的 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是通过实际出资比例确定,在公司中实际出资达到什么比例,就代表多少比例的表决权。 例如,公司有52个股东,个人持有其中的51股,那么一个人的意见就代表51股的表决权权利,而其他49个人人数虽然多,但只能代表49股,持有51股的股东有绝对控股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额出资,各人出资占资本总额的比就是出资比例,这就是股权。 分红的比例可以按出资比例,也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只要全体股东都同意,是可以另行约定的,并列入章程中。约定分红比例时可以考虑其他因素,比如,各人的能力,各人在企业运行中负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这种构造和内在性质,决定了其在股东相互关系上必然以“股东平等原则”作为基本指导思想。而“股东平等原则”具体表现在股东表决权上,就是所谓的“一股一权”或“一股一票”。即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任何股东都不能享有,股东的权利只能来源于其出资份额(股份数),并与其出资份额的多少相适应。同时,股份有限公司既然是合资公司,则在决定公司意思方面,并不根据股东作为个人的意愿,而是依赖全体股东按照“多数决”方式所形成的决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票据法司法解释全文
依照票据法第十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即出票人)以在票据未转让时的基础关系违法、双方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持票人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为由,要求返还票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10w+浏览
金融保险
章程里面一票否决权怎么写
[律师回复] 股份公司不能在公司章程中设置一票否决权。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份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股份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公司法》并未允许股份公司通过公司章程授予董事和股东一票否决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开放式公司,需要更注重保护公众利益,对于组织机构的表决权机制的运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允许股东自由约定。因此,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中设置“一票否决权”缺乏相应的理论基础。 控股34%就可以有绝对的否决权,而不是51%。 因为在股东大会上对于公司的重大事宜的决策要求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投赞成票才能够通过,所以要有绝对的否决权,个人所占有的股份数应大于或等于三分之一(即34%)才行。实际操作上,只有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一以上才能安全控制公司。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或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公司法一票否决权是否合法?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