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孟XX与孟XX、孟XX分家析产案,就面临协议性质认定的难题。该案中,2017年签订的家庭《协议》涵盖房屋归属、20万元补偿款支付、母亲赡养等内容,后因上诉人主张协议为“赠与合同”且应撤销,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孟XX委托李同红律师代理此案,此时李同红律师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证明协议的分家析产性质,而非单一赠与行为。作为自2000年开始执业的家事律师,李同红律师首先从协议内容的整体性入手分析。
李同红律师指出,该《协议》不仅约定房屋产权归属,还包含补偿款支付、赡养义务履行、村内股份制分红归属等条款,各权利义务之间存在明确关联性,符合分家协议“整体安排家庭事务”的特征,而非赠与合同“单一财产转移”的属性。同时,李同红律师提交了关键证据:孟XX已按协议支付20万元补偿款,且将母亲接至家中赡养至2020年去世,协议内容已实际履行,进一步佐证了协议的真实履行意愿。针对上诉人提出的“孟XX未尽赡养义务导致老人坠楼”主张,李同红律师通过整理赡养期间的生活照料记录、丧葬事宜办理凭证等证据,反驳了该无事实依据的指控。李同红律师强调,上诉人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老人坠楼与孟XX有关,且孟XX多年未履行赡养义务,其主张缺乏法律与事实支撑。
最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李同红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协议为合法有效的分家析产协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从执业背景看,李同红律师所在的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其婚姻家庭委员会在李同红律师的带领下,已承办800余件婚姻继承类案件。李同红律师认为“诉讼案件实务为王”,这一理念在该案中体现为:不纠结于法律概念的抽象讨论,而是通过证据呈现协议履行的客观事实,结合本地司法实践对分家协议的认定标准,形成完整的论证逻辑。这种实务导向的办案方式,正是律师专业度在具体案件中的直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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