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佩荣律师自2001年起在内蒙古睿华律师事务所执业,累计承办案件超6000件,在民商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办案胜诉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当下,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增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愈发注重证据的关联性与合法性。在这样的法律实务环境下,彭律师接手了一起复杂的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
主体资格质疑的驳斥
案件初始,被告贺X质疑原告辛X的主体资格,这给案件推进带来阻碍。彭佩荣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她意识到,要解决被告对原告主体资格的质疑,必须进行调查取证。于是,彭律师马不停蹄地收集相关证据,连续两个工作日前往工商部门查询登记信息,又与原登记经营者王XX沟通。她发现,原登记经营者王XX明确表示不主张权利,且原告已依约协助完成营业执照变更。通过这些证据,彭律师逻辑清晰地推导:既然原登记经营者放弃权利,且原告完成了必要的变更手续,那么原告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这一发现有力地驳斥了被告的抗辩,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基础。
装修损失反诉的应对
被告提出高达62万余元的装修损失反诉请求,这是案件的又一难点。彭佩荣律师紧扣合同约定,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她发现合同第11.3条明确规定,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在承包期间的改造与装饰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而被告逾期支付承包费已构成根本违约,作为违约方,无权索赔装修损失。同时,彭律师对被告提交的装修费用凭证进行了逐项质证。她逐页比对这些凭证,发现多为手写收据、销货单,无法证实与宾馆装修的关联性及费用合理性。而且被告投入远超合同约定的15万元,未经原告审核同意。彭律师通过这些细节推导:被告的装修投入不符合合同约定,应自行承担风险。这一发现对案件走向产生了重大影响,将争议焦点引向被告违约这一核心事实。被告在面对彭律师的质证时,开始沉默,意识到自己的反诉请求缺乏有力支撑。
供暖问题责任的查明
被告辩称原告干扰经营、宾馆无法供暖,试图将违约责任归咎于原告。彭佩荣律师没有被被告的言论误导,她决定调取热力公司欠费明细来查明真相。她驱车前往热力公司,在档案室花费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复印了相关的欠费明细。通过这些明细,彭律师发现被告因未缴纳采暖费导致供暖问题,责任在其自身。她通过证据链推导:供暖问题是被告自身欠费造成的,与原告无关。这一发现进一步证实了被告的违约行为,让法院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案件的真实情况。最终,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驳回了被告的全部反诉请求,彭律师成功帮助委托人化险为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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