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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的一天,街道上车辆川流不息。原告A骑着非机动车正常行驶,突然与被告A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这一撞,让原告A身体受伤、车辆也受损严重。交警认定被告A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原告A承担次要责任。然而事故发生后,被告A仅同意少量赔偿,拒绝足额支付医疗费等合理损失。
梳理证据,明确主张
原告A无奈之下委托了山东典文律师事务所的刘儒学律师提起诉讼。刘儒学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百余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领域。它接手案件后,围绕交强险优先赔付、责任比例、损失合理性等核心要点,开始收集和整理证据。刘律师仔细查看原告A的医疗病历,逐页核对各项费用清单,还收集了护理人员的相关证明、原告A的误工证明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法庭辩论,据理力争
开庭时,刘律师在法庭上精准适用交强险规则,提出被告A未投保交强险,应先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于责任比例,刘律师向法庭阐述了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争取将被告赔偿比例提升至80%。对于原告A提出的医疗费、三期损失、交通费、鉴定费等合理诉求,刘律师也一一进行说明和举证。
胜诉结局,权益维护
法院经审理认定,采纳了刘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A赔偿原告A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七万余元,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A承担主要部分。原告A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维护。刘儒学律师凭借其专业的办案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未投保交强险、非机动车事故等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胜诉代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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