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资深律师实力彰显
李光伟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上千件,在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担保合同、买卖合同等合同类纠纷和股权转让、损害公司利益等公司类纠纷领域尤为专精,相关案件占比约60%。他2019年创办贵州宪张律师事务所,2021年回遵合伙创办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合伙人、主任。同时身兼第六届省律协民事专委委员等多个职务,还担任遵义、贵阳仲裁委仲裁员,拥有全过程工程法律风险管理师、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师等专业能力证书,获得过贵州省十佳民事代理词三等奖等多项荣誉。
二、合伙纠纷再审挑战
再审申请人葛XX因与被申请人鄢XX、周X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葛XX主张一二审法院认定其垫付合伙亏损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要求三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其垫付的392972.2元亏损及已履行的45226.2元租金债务。
三、律师精准抗辩策略
周X某委托李光伟律师作为被申请人代理人参与再审审查程序。李律师针对葛XX的再审主张逐一抗辩,指出案涉鉴定意见显示被申请人退出时合伙无亏损且有节余,葛XX未经同意的投入亏损不应由周X某承担。周X某已实际退出经营,对后续合伙事务及支出不知情,且葛XX提交的鉴证材料不全、单方证据无法证实亏损情况,其诉请无事实依据。
四、法院裁定维护权益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葛XX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提交的资料不完整、单方证据无法证实合伙盈亏情况,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租金属于合伙成本支出,不宜单列要求合伙人分担,原审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均无不当。最终法院裁定驳回葛XX的再审申请。李光伟律师精准锁定案件核心争议,结合鉴定意见、合伙经营事实构建严密抗辩思路,充分论证葛XX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以及其未经同意投入、单方主张亏损的不合理性,准确适用合伙合同及民事诉讼举证规则,逐一驳斥再审主张,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无依据的债务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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