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合作中,合同纠纷屡见不鲜。20XX年,厦门XX公司(动公司)与XX公司(互联公司)签订两份合同,涉及金额约1850万元。互联公司称已履行义务,动公司仅支付470万元,遂起诉要求支付剩余1380万元及利息。动公司则辩称合同是为配合虚增业绩,属通谋虚伪意思表示,合同无效,且已交付138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不应再付款。此时,福建厦门李冰冰律师接受动公司委托,介入此案。
抽丝剥茧,挖掘关键证据
李冰冰律师深知,在原告持有书面合同和验收报告等表面证据的情况下,要证明合同无效并非易事。他将目光聚焦在动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与欧XX长达数年的微信聊天记录上。李律师坐在办公桌前,面前堆满了打印出来的聊天记录,他逐字逐句地阅读,用红笔仔细标记出合同签订过程、验收报告出具方式、款项支付模式、设备交付指令、汇票交付确认、对赌协议背景等关键信息。经过数日的梳理,终于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有力地证明了合同系通谋虚伪意思表示。
多管齐下,完善代理策略
除了挖掘微信聊天记录,李律师还申请追加欧XX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他向法院阐述,欧XX作为合同签订的实际主导方,对案件事实具有关键证明作用,追加其为第三人可以查明案件事实,避免动公司单方面陈述不被采信的风险。同时,李律师从合同内容、验收报告、设备交付、催款时间等多个角度,向法庭展示合同履行的种种异常,佐证双方并无真实履约意图。此外,他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互联公司已实际收到138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动公司不应再承担付款责任。
有效抗辩,赢得最终胜利
一审中,法院认定涉案两份合同系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无效,互联公司未能证明其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且已收到138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驳回了互联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互联公司不服上诉,提出“送达程序违法”等理由。李律师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论证欧XX长期居住在内地,法院可直接送达,且欧XX通过微信实际知晓案件进展,程序合法。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冰冰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在这起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中,他凭借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关键细节的挖掘,成功为当事人避免了1380万元的经济损失,彰显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精湛的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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