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夫妻在离婚时,房产分割往往是一个大难题,尤其是婚前房产的归属问题,很容易引发双方的争议。有的人觉得自己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肯定归自己;可另一方可能觉得自己在婚后也对房子有付出,也应该有份。那么,婚前房产在离婚时到底该怎么判定归属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一方婚前全款购房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就全款买了房子,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种情况比较简单,房子基本就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也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那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还是归小张。因为这是他在婚前用自己的钱购买的,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二、一方婚前贷款购房
现实中很多人是婚前贷款买的房。如果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一般会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小李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离婚时他们无法就房子归属达成一致,法院可能会把房子判给小李,但小李要给妻子一定的补偿,补偿的金额包括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中妻子应得的份额。
三、父母出资购房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的情况也很常见。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小王的父母在他婚前给他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王名下,那这套房就是小王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要是双方父母婚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婚前房产婚后加名
如果一方婚前的房产,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那就相当于把部分房产份额赠与给了对方。这种情况下,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赵婚前有一套房,婚后他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妻子的名字,那这套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比例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离婚时婚前房产归属判定清楚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房产过户手续怎么办理,补偿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何确定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有专业人士的帮助,能让你在房产分割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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