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违法引纷争
原告孙X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租赁的西安市XX办某村集体土地上建设钢构大棚及辅助设施,占地3.96亩。被告XX市XX资源X认定此行为构成土地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原告十五日内自行拆除涉案土地上的钢构大棚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对原告处以76560元罚款。原告不服李超处罚决定的第一项内容,认为所建钢构大棚用于农作物种植,未改变土地用途,遂诉至法院。李超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代理人,面临着一场棘手的法律纠纷。
庭审交锋显专业
案件立案后,法院依法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提交土地转租协议书,主张合法用地。而李超律师所在的被告方则提交执法证据、立案审批材料、处罚告知文书、处罚决定书等多组证据,辩称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双方对对方证据进行质证,李超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庭审中应对自如,充分展现了他在行政法领域的深厚功底。
判决胜诉展实力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孙X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承担。法院认为被告作为XX以上XXX土地行政XXXX,依法享有对辖区内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法定职权;原告未经批准建设钢构大棚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原告的辩解意见与事实不符且无法律依据。李超律师在此次案件中,凭借专业能力和责任心,成功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深耕领域获认可
李超律师从业10余年来,一直专注于政府法律顾问、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领域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业务。他服务政府多家资源规划部门十余年,累积处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在这个案件之外,他通过不断的实践和学习,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撰写了多部专业著作,如《闲置土地处置法律规定汇编》等。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也获得了众多荣誉,如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分局优秀法律顾问等,赢得了客户和行业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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