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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X在施工路段摔伤后,就运输车辆的停运损失等赔偿问题与保险公司多次协商,却均遭拒绝。无奈之下,黄X向法院起诉,然而被告XX公司和盘龙城管都进行了强硬的抗辩,XX公司称原告操作不当且自身已设置安全标志,盘龙城管则认为自己不是适格被告。此时,黄X委托了云南昆明满林强律师代理此案。
证据审查寻突破
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擅长工伤(工亡)领域。他接手案件后,仔细审查证据。虽然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承担全部责任,但满律师从事故发生时拍摄的照片入手,发现被告XX公司施工导致路面不平整、有坑洼,尽管现场状况后来发生改变,但照片足以证明XX公司未完全尽到警示及提醒义务。
法律适用巧辩护
满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X》第九十一条,指出被告XX公司在施工地点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X》第一百三十一条,说明原告自身也有一定过错,可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这种对法律的精准运用和巧妙辩护,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20XX年X月X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云南XX公司赔偿原告黄X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23476元。满林强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成功为黄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体现了他“法律是工具,利益最大化是目的”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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