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0月24日清晨,一场悲剧在某居民小区道路内上演。原告林X的父亲林XX,被被告明X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碰撞并碾压,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这起事故特殊之处在于,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经调查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判定事故成因,只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被告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趁机主张,死者林XX是精神残疾人士,其监护疏于管理,自身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应承担事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想大幅降低赔偿金额。林X在父亲不幸身故后,陷入了责任不明、赔偿无着的困境。
这时,林X找到了湖北丰英律师事务所的刘必成律师。刘必成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办案数百余件,在处理债权债务与民商事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他仔细分析了事故证明、现场情况、死者特殊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尽管责任划分困难,但机动车驾驶员在居民小区内未尽到高度安全注意义务,是导致损害发生的关键原因。于是,刘律师代理林X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7万余元。
庭审中,刘律师围绕事故责任划分这一核心焦点,与被告及保险公司展开激烈辩论。他指出,事故发生在居民小区内部道路,虽属公共交通管理范畴之外的“道路”,但机动车通行仍负有最高安全注意义务;被告明X作为驾驶员,行驶时“未仔细观察道路情况”,其过错行为是导致碾压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死者虽身有残疾且在道路上坐卧,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有主动追求损害的故意,其行为与驾驶员未尽注意义务的过错性质与对结果的原因力大小不同。刘律师主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一方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刘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被告明X驾驶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时未尽到安全驾驶、仔细观察的义务,其过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力之一。同时,法院也认定死者林XX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存在过错。综合双方过错程度及原因力大小,法院酌定由机动车一方(被告明X)承担60%的赔偿责任,死者林XX自负40%的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向原告林X支付赔偿款共计人民币297675.46元,并驳回了保险公司关于其不承担责任及死者应负主责的抗辩意见。案件受理费也按责任比例由被告方承担了大部分。
法律干货提炼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一是在交通事故中,即使交警未划分责任,也别轻易放弃维权,要积极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二是了解不同场所下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注意义务,在类似案件中可作为责任判断的依据。三是遇到纠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律师能从专业角度分析案件,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面对复杂的法律纠纷时,专业律师的介入能为当事人带来转机。本案由湖北丰英律师事务所的刘必成律师提供。刘律师秉持“真诚”待客、“严谨”办案的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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