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X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和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了私教训练协议。一共9节私教课,每节280元,张X交了2520元,但没签书面协议。当时张X明确要求由王X当专属私教。可没多久,王X离职了。张X的法定监护人知道后,直接拒绝了健身公司重新选派教练的提议,还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的费用1680元。可健身公司不愿意,只同意退70%。双方协商了好久也没结果,张X一家犯了难。
就在这时,他们找到了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马学兵律师。马学兵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抓住了“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个关键。他结合张X提供的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了诉讼思路,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请求。为了让证据更有说服力,马学兵律师还全面整合了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最终,法院审理认为,私教服务基于张X对王X的信赖订立,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王X离职后,双方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张X解除合同的请求合法有据,判决健身公司全额退还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
另一个案例是张X为自己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保险期间内,张X之子李X用顺风车平台搭载了两名乘客,途中出了交通事故,车辆和路灯杆都受损了。保险公司却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还让张X签署放弃理赔确认书。张X当然不愿意,于是委托马学兵律师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赔付车辆损失、路灯修复费等费用。
马学兵律师深入分析案件,构建了核心辩护逻辑。他指出,顺风车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和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约车营运有本质区别。李X接单时间和路线都和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没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而且,事故当天虽取消了平台订单,但还是按原行程接送乘客,没超出合理通勤范围,不会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另外,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评估结论能作为定损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马学兵律师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及评估费,累计获赔8万余元。
记住这几点:第一,消费时尽量签订书面合同,这样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纠纷发生时口说无凭。第二,遇到问题和商家协商不成,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为后续维权做准备。第三,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找个靠谱的律师帮忙,能提高维权的成功率。
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遇到消费纠纷和保险理赔问题时,不要害怕,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要有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持,咱们就能争取到应有的赔偿。本文案例由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马学兵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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