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某某和于XX在2002年登记结婚,本应携手走过幸福的一生。可没想到,从2015年起,于XX和李XX建立了婚外不正当关系,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2022年于XX突发疾病去世。申某某在处理于XX后事时,发现于XX在这6年间,未经她同意,擅自把夫妻共同财产以银行转账、购置房产和车辆、支付旅游费用等方式赠与了李XX,累计金额高达163万元。申某某觉得,于XX的赠与行为侵犯了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而且违背公序良俗,应该是无效的,李XX取得这些财产属于不当得利,于是决定起诉要求李XX返还全部财产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李XX也有自己的抗辩理由。她声称自己不知道于XX已婚,是被于XX欺骗,自己才是受害者,双方不存在不正当关系。她还说申某某主张的163万元财产构成不明确,部分转账金额计算错误、存在重复核算,小额日常交往转账不应计入返还范围。她向于XX有过反向转账,这部分金额应从赠与金额中抵销扣除。她曾在于XX控股的公司工作,领取的工资、社保是合法劳动报酬,不应作为赠与财产返还。于XX为她支付的购房、购车相关税费、维修基金等,无法证明是替她支付,不应由她返还。申某某主张的部分款项已超过诉讼时效。
申某某委托了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向X和曲智玮律师。曲智玮律师和团队律师接到委托后,马上开始行动。他们先精准梳理案件事实,锁定了核心争议焦点,比如婚外赠与行为的效力、赠与财产的金额核定、被告反向转账的性质、诉讼时效是否届满等。接着,他们指导申某某全面搜集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这些证据包括结婚证、死亡证明、通讯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流水、房产及车辆登记信息、购房购车付款凭证、旅游消费记录、公司工商档案及工资社保明细等,既证明了于XX与李XX的婚外不正当关系,又精准核算出了赠与财产的具体金额。
在庭审中,曲智玮律师团队针对李XX的抗辩理由,进行了精准质证和反驳。他们当庭对账核定转账金额,举证证明李XX反向转账系公司走账,指出李XX劳动合同的漏洞及未实际提供劳动的事实,明确持续性行为的诉讼时效计算规则,有力地推翻了李XX的各项抗辩意见。同时,律师团队结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就“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财产的行为效力”“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反向转账的抵销条件”等问题向法院进行了充分的法律论证。
最终,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申某某的核心诉讼请求。法院认定于XX的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属无权处分,应认定无效,李XX取得财产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法院对赠与财产金额进行了依法核定,判令李XX向申某某返还不当得利款,并支付利息损失。
记住这几点:第一,在婚姻关系中,要关注夫妻共同财产的流向,保留好相关的转账记录、财产购置凭证等证据。第二,如果发现另一半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会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当遇到类似的情况时,不要慌张,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很重要的。本文案例由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曲智玮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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