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随着现在经济压力的增大,有人为了赚钱,而去做一些比较冒险的事情,走私货物,也是赚钱的一种方法,但是这是严重的违反了法律,走私罪一般是根据情节的轻或重来判刑,那么走私罪缓刑的条件有哪些?一般是犯罪情节比较轻的,而且有悔改表现的,f都是有判缓刑的可能,那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上诉的,改判走私缓刑的可能性很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只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低刑也在三年以上。
综合上面所说的,走私罪是要根据走私货物的金额来判刑,如果要判缓刑必须是犯罪人员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如果放出去对社会没有社会危害性的,那么符合这些情况就可以有判缓刑的机会,所以,一定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定罪,不同的罪行法院判决的也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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