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在2024年11月2日,经人介绍到滦平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从事大车司机工作。驾驶的车辆登记在该公司名下,可出事后申请工伤赔偿时却出了状况。公司称车辆是案外人XX购买并挂靠在公司,XX才是XX的实际雇主,工资也是XX发放,所以公司不应承担工伤用工主体责任。XX之前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也被仲裁委驳回。这可把XX急坏了,自己受了伤,赔偿却没了着落。
走投无路的XX找到了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的李岩律师。李岩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劳动纠纷领域经验丰富。他仔细研究案件后发现,虽然XX是受XX雇佣,工资也由XX发放,但XX不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而车辆挂靠在有运输资质的滦平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名下。
李岩律师抓住关键,依据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二)第二条,提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挂靠在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进行经营,该组织或个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被挂靠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应当予以支持。在仲裁庭审中,李岩律师指出,从现有证据看,XX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超限运输许可证等矿山运输所必备的证件,其挂靠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所以被挂靠的公司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最终,仲裁委采纳了李岩律师的意见,裁决滦平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承担XX的用工主体责任。这起案件告诉我们,遇到劳动纠纷不要慌,关键要找准法律依据和证据。
无独有偶,在承德市双桥区,还有一起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案件。被告人尚XX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起诉。尚XX的家属同样找到了李岩律师。李岩律师了解到,尚XX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没有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以及同案犯的主要犯罪事实。
在庭审中,李岩律师为尚XX提出辩护意见,强调尚XX犯罪时是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他还指出尚XX心智发育未全,辨别是非的能力有限,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而误入歧途。结合全案事实及证据,尚XX的行为符合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建议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考虑了李岩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尚XX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这两个案例给我们很多启示。第一,在劳动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像工资发放记录、工作痕迹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二,遇到法律问题不要盲目处理,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第三,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陷入法律纠纷。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但只要我们保持冷静,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就一定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李岩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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