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X年X月,张某明知所售粉色心形减肥药片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服用后可能引发不良反应,仍以260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30片,获利260元。经检测,涉案减肥药片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XX成分。案发后,张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他是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还自愿认罪认罚。
张某的困境可不小。一旦罪名成立,面临的刑罚可能很重。他差点就因为不懂法律,错过为自己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要是没有专业的法律帮助,他很可能会被重判。
就在张某焦头烂额的时候,他找到了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的李宏瑞律师。李宏瑞律师执业多年,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100起。李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包括抓获经过、微信聊天及交易记录、检测报告、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关键证据。他发现张某有很多对自己有利的情节,这为后续的辩护找到了关键点。
李律师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关键一步是从多维度展开辩护。首先,强调犯罪情节轻微,张某仅实施一单销售行为,销售金额及获利极少,涉案药品未大量流入社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其次,突出法定从宽情节,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悔罪态度明确。再者,考量酌定从轻情节,张某系初犯、偶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切实体现了认罪悔罪的诚意。最后,论证缓刑适用可行性,结合张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无再犯罪风险等因素,主张其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庭审中,李律师围绕这些要点,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全力为张某争取有利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李宏瑞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张某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已缴纳);禁止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销售相关活动。这起案子给我们的启示是,即使犯了错,只要积极悔罪,配合调查,并且有专业律师的帮助,还是有可能争取到从轻处罚的。
还有一起类似的案子。被告人王某明知所购“减肥压缩糖果”系三无产品且含有毒、有害成分,仍通过微信朋友圈及网络平台对外销售。他共购进该类产品6000粒,累计销售2000粒,销售金额31262元,非法获利29162元。经检测,涉案产品含有西XX成分。检察机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李宏瑞律师同样接受委托为王某辩护。李律师介入后,梳理出王某到案后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积极上交非法获利及预缴罚金、所在社区司法机关同意矫正监管等有利情节,制定了“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策略。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已缴纳);王某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涉案产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第一,在经营活动中,一定要确保所售商品符合法律法规,不能销售有毒有害的产品。第二,如果不幸涉及刑事案件,要及时坦白,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罚。第三,找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他们能帮你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点,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这两起案例告诉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也会给积极悔罪的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只要我们遵守法律,遇到问题积极应对,就有可能化险为夷。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李宏瑞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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