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夫妻感情走到尽头,两人心平气和地达成离婚共识,都想着能尽快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不少人就会问,是不是当天就能去把离婚手续办了呢?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涉及到一系列法律规定和程序,咱们下面就好好唠唠。
一、了解离婚方式及相关规定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里说的两人达成离婚共识,通常指的是协议离婚。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协议离婚设置了冷静期制度。根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及相关材料退还当事人。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当天不能办理的原因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协议离婚当天是不能办理好离婚手续的。因为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这三十天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目的是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比如小李和小张夫妻两人因为一点小事吵架后,冲动之下决定离婚并去了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冷静期内,两人经过反思,觉得其实问题并没有那么严重,于是其中一方撤回了离婚申请,避免了一段可能不该结束的婚姻。
三、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
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四、诉讼离婚的情况
如果双方虽然达成离婚共识,但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不过诉讼离婚的程序相对复杂,时间也不确定,可能会经历一审、二审等程序。比如小王和小赵夫妻两人达成离婚共识,但都想尽快离婚,于是小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两人的婚姻关系就此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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