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X满心欢喜地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房屋,本以为生活就此安定下来,可没想到后续却遇到了麻烦。2014年,林X以40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赵X、陈X夫妻名下的房屋,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还办理了公证,约定好付款方式以及20XX年X月XX日后办理过户等事项,林X也按约付清了全款并入住多年。然而,到了过户时间,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二被告,房屋过户手续一直无法办理。无奈之下,林X委托了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的朱红亮律师为其代理诉讼。
朱红亮律师2016年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系,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近八年的法律实务经验。她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核心领域,办案经验丰富、专业能力扎实。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二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也未提交答辩意见及证据。朱红亮律师作为原告诉讼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她协助原告林X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并提交了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付款凭证、中介费发票等关键证据。同时,她还配合法院调取了涉案房屋的房产信息查询表。在庭审中,朱红亮律师当庭清晰阐述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及法律依据,充分举证证明了房屋买卖及原告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赵X、陈X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原告林X将涉案房屋过户至林X名下,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林X负担。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经公证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已按约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并实际入住,二被告应依合同约定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原告提交的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且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予以采信,二被告缺席庭审的行为不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支持。在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朱红亮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原告林X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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