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的判决都可能改变当事人的命运。在云南的一起结伙偷越国境案中,被告人丙在杨子圆律师的辩护下,获得了相对从轻的判决。这一结果,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胜利,更是杨子圆律师专业能力的体现。
杨子圆,毕业于玉溪师范学院法学专业,并取得南昌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她拥有十余年法律从业经验,现是云南正旭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同时,她还担任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腾冲市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保山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以及保山市律师协会婚姻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这些身份背后,是她对法律专业的深入钻研和对社会责任的担当。
2020年3月,被告人甲、乙、丙、丁结伙偷越国境,返程时被执勤民警抓获。公诉机关以偷越国境罪对四被告人提起公诉。杨子圆律师接受被告人丙的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她详细查阅卷宗材料,多次与被告人丙沟通,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在这个过程中,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因为她知道,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辩护的关键。
经过对案件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研究,杨子圆律师确定了针对性的辩护思路。在庭审中,她提出了多项罪轻辩护意见。她指出被告人丙具有自首情节,在公安机关例行检查时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时,她强调被告人丙系初犯、偶犯,日常表现良好,此次犯罪无事先预谋,主观恶性较小,未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也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此外,被告人丙自愿认罪认罚,庭审中认罪态度良好,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考虑到被告人丙身体状况不佳,不适宜长期羁押,她请求法院在量刑幅度内对其从轻处罚。
在庭审过程中,杨子圆律师就这些辩护意见与公诉机关充分质证、辩论。她的每一个观点都有理有据,展现出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她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的重视和审查。最终,云南省A县人民法院采纳了杨子圆律师提出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可被告人丙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结合本案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丙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除了这起刑事辩护案件,杨子圆律师在婚姻家庭领域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经办过多起典型的婚姻家庭案件,如代理明某与马某离婚纠纷,成功为明某争取到2万元离婚损害赔偿;在聂某与段某抚养权、财产分割纠纷中,为聂某争取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并成功追回被女方擅自转走的存款;代理孙某与黄某离婚抚养权纠纷时,在双方均身处外地的情况下,开庭前快速促成调解,顺利为孙某争取到孩子抚养权,高效化解家庭矛盾。
杨子圆律师深知法律的严谨性和严肃性,也明白每一个案件背后都关乎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在面对当事人的诉求时,她始终保持着冷静和克制,用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她不会被当事人的情绪所左右,而是以客观的态度分析案件,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她尊重法律规则,也理解复杂的人性。她知道,法律不仅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工具。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她将继续坚守自己的职业底线,用实际行动践行律师的责任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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