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XX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11日,是自然人控股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XX占股95万元,戴某某占股5万元。公司成立后,黄XX负责经营管理,戴XX负责财务和部分发货,黄XX负责采购假冒包装、防伪标签等,孙XX和孙XX分别负责PPR和PVC管材生产线,还喷涂假冒商标,他们每月能从公司拿到约7000元工资。
经审计,从2014年到2018年,公司销售仿冒“公元”“金牛”“中财”牌管材金额高达128XXXX9195.75元,未售仿冒管材按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也有不少金额。面对如此巨额的涉案金额,黄XX等人面临着严峻的法律后果,一旦罪名成立,可能会面临较长时间的牢狱之灾。而且在案件初期,他们对法律程序和自身权益认识不足,差点就因不恰当的应对方式陷入更被动的局面。
在这紧要关头,黄XX等人找到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程豪律师。程豪律师拥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在处理这类复杂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造诣。程律师介入后,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发现了关键问题。他发现公司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存在一些证据收集和认定上的瑕疵,这些瑕疵有可能成为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的突破口。
程律师采取了一系列关键策略。他一方面与司法机关积极沟通,详细阐述案件中的证据问题,强调部分证据的证明力不足;另一方面,为当事人进行罪轻辩护,指出当事人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和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比如,孙XX和孙XX只是普通员工,他们按照公司安排工作,主观上并没有主导犯罪的故意。这种辩护策略之所以管用,是因为它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让司法机关全面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从而做出更公正的判决。
最终,在程豪律师的有效辩护下,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对黄XX等人判处了缓刑。这个结果不仅让当事人避免了长时间的牢狱之苦,也给其他面临类似法律问题的人带来了启示。在面对法律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企业经营要合法合规,切勿触碰假冒注册商标等法律红线。
第二,遇到法律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不要盲目应对。
第三,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律师,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犯罪必将受到制裁,但通过专业的法律辩护,也有可能争取到相对较轻的处罚。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程豪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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