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X所在的公司打着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旗号,在某地区等地大肆开展所谓的投资项目。郭X作为公司的一员,参与到了这个非法吸储的活动中。2022年9月21日,郭X和其他同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他面临着法律的制裁,心里充满了恐惧和无助。
郭X差点就踩了大“坑”。如果没有合适的辩护,他可能会面临较重的刑罚。在这种困境下,郭X和家属四处寻找能帮他的律师。后来,他们找到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刑事案件辩护经验。
陈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郭X。他详细询问了郭X所在公司的业务、郭X在公司的职位、参与的数额、业务宣传情况以及承诺返本付息等问题。通过这些询问,陈律师了解到郭X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陈律师整体掌握了案件情况,又和郭X核实数额问题。到了法院审判阶段,陈律师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争取从轻处罚。郭X和家属听从了建议,在法院审判结算时退赔了15万元。
陈律师的关键策略起了大作用。他提出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于从犯;郭X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郭X积极退赔这几点辩护意见。因为从犯在量刑上会相对从轻,坦白和认罪认罚体现了郭X的悔罪态度,积极退赔也能减少受害者的损失,这些都符合法律上从轻处罚的条件。
最终,法院认为郭X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郭X作为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综合这些情节,法院判处郭X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这起案子告诉我们,即使犯了错,积极配合、争取从轻处罚是可行的。
还有另一起类似案件。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利用多家公司,以承诺收益为名,向社会公开宣传,通过多个项目向集资参与人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担任公司多个职位,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在律师建议下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陈律师为郝XX辩护,提出他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部分违法所得等意见。虽然“挂单”金额未从犯罪金额中扣除,但法院认定郝XX为从犯,且考虑到他的自首、认罪认罚和退赔情况,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第一,如果你涉及刑事案件,要及时咨询专业刑事律师,听取律师的建议,积极配合调查。第二,在案件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认罪认罚,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罚。第三,如有能力,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减少受害者的损失,这对量刑也有帮助。
这两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违法犯罪不可取,但犯错后积极补救仍有机会从轻处理。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陈晓伟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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