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某某原本在某建设集团河北分公司担任施工员,想着能凭借自己的努力安稳工作。然而,自20XX年X月起,公司因资金问题开始长期拖欠他的工资,到2025年8月,情况愈发严重,而且公司还以放假为由,主张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拒绝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让尚某某的生活陷入了困境,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决定委托律师为自己讨回公道。
他委托的是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的赵瑞宁、史XX律师。赵瑞宁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专业,法学科班出身的她,始终怀揣对法律事业的赤诚与敬畏,秉持着“用专业化解纠纷,用责任守护权益,用结果赢得信任”的执业理念,在劳动纠纷等多个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律师们提出了核心代理观点。对于工资标准认定,他们指出非因劳动者原因单位停工、放假的,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工资,公司以放假为由降低工资标准无法律依据;在劳动关系解除方面,强调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委托人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核算上,结合社保缴纳记录及公司自认事实,认定委托人入职时间为2019年4月,按6.5年工作年限核算经济补偿。
案件存在多个争议焦点,包括公司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放假期间工资应按全勤标准还是实际出勤标准计发以及委托人入职时间及经济补偿年限计算。赵瑞宁律师及其团队紧扣《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钉钉打卡记录、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核心证据,精准运用证据还原全勤工作与欠薪事实,夯实维权基础。在法律适用上,精准适用停工停产工资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等法律规则,明确企业用工责任边界,驳斥公司不合理抗辩。
最终,仲裁委全面支持了律师的核心主张,裁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公司一次性支付委托人拖欠工资40770.22元,一次性支付委托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29250元。这起案件的胜诉,充分展现了赵瑞宁律师在劳动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为劳动者有效捍卫了劳动报酬权与劳动关系解除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