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领域,张烜墚律师是一位极具影响力的人物。他不仅有着丰富的经验,更有着独特的办案风格和策略,为众多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判决。
张烜墚曾有5年检察官经历,又有十余年律师执业经验。这种双重身份让他对刑事案件有着深刻的理解。转岗律师后,他恶补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识,打通了刑、民、行三大法律,尤其在处理“刑民行”交叉案件上有独到见解。他带领的团队只专注刑事案件,这种专注让他在刑事领域更加专业。
张烜墚首创“捕前辩护”概念,这是他区别于同行的核心壁垒之一。他深知批捕阶段是刑事辩护的关键分水岭,不批捕的当事人后面有很大概率会无罪或者判缓,批捕后想无罪则困难重重。他结合自身经验总结出《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八步法”》,亲自办理的捕前辩护案件,只要介入及时,不批捕概率在80%左右。在研发该方法当年,他亲自办理的8个捕前辩护案件,就有7个不批捕。这一概念和方法的提出,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多的机会。
在实战中,张烜墚的辩护思路非常接地气。他始终坚持当事人利益至上,通过深入细致的研判案件,制定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辩护思路。他反对夸夸其谈、纸上谈兵,认为只有脚踏实地的辩护方案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以他办理的认罪认罚敲诈勒索案二审改判无罪案为例,这是他众多成功案例中的一个高光时刻。在这个案件中,被告人李X在侦查、审查起诉及一审阶段均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一审法院也判决其构成敲诈勒索罪。多数律师认为翻案无望,但张烜墚却不这么认为。
他接案后,通过详细查阅聊天记录和听取当事人辩解,敏锐地判断出本案实质上应为无罪案件,首先坚定了当事人上诉的决心。在上诉期最后一天,他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上诉,避免了直接挑战认罪认罚具结书可能带来的不利风险,为二审争取到了审查机会。
在后续的工作中,他深度阅卷,重构事实,发现并指出了案件中的重大程序瑕疵,提交了补充证据,帮助二审承办人全面了解案情。他还通过多维度沟通,扭转了承办人“先入为主”的有罪认定。
在构建核心辩护逻辑时,他指出李X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索要钱财具有请求权基础;客观上属于自力救济,未超出必要限度,不应被评价为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在二审庭审中,他据理力争,坚决反对检察机关“发回重审”的建议,辩护过程情理法交融,最终打动了庭审人员,为改判奠定了坚实基础。
张烜墚不仅在战术层面能够为当事人赢得胜诉,在战略层面也能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刑事控告服务。他研发的14门刑事辩护课程,涵盖了从发掘事实到沟通技巧等多个方面,为律师同行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同时,张烜墚还主张良性沟通与敢于碰硬相结合。他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靠专业可以得到司法机关承办人的尊重,但在遇到“错捕”案件、受地方势力干预的案件等情况时,就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为当事人战斗到底。
张烜墚律师以其独特的“捕前辩护”理念、接地气的辩护思路以及刚柔并济的办案风格,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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