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驾驶着登记在大连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豪车,却不幸在20XX年X月XX日发生了单方交通事故,车辆严重受损。王X心急如焚,赶忙将车辆送至大连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进行维修,并且自愿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然而,后续的维修过程却状况频出,王X不得不走上维权之路。
在这起修理合同纠纷案件中,王X找到了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的刘瑶律师。刘瑶律师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执业三年以来,始终深耕法律实务一线,专注处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四大核心领域案件。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出色的表现。
案件中,原告王X实际委托维修并支付了费用,截至20XX年XX月X日,共计支付维修费780,000元。但被告仅完成部分维修项目,未进行质量检验、未出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就允许他人将车辆开走。第三人否认委托他人取车,称车辆未修复合格。王X主张约定使用原厂件维修,被告实际使用拆车件,认为构成欺诈。
刘瑶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时,精准地梳理了复杂的合同关系。她指出,原告实际委托维修、支付费用,与被告形成事实修理合同关系,第三人否认与被告存在合同关系,所以被告主张原告主体不适格无事实依据,有力地维护了王X的主体资格。
对于被告未完工、未检验、未出具合格证明即放任车辆被开走的行为,刘瑶律师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认定被告构成根本违约,为原告争取返还维修费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在返还金额计算方面,原告自愿放弃已完成维修项目费用187,865元,刘瑶律师也积极协助法院进行了准确的核算。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592,135元,并支付相应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刘瑶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也为车辆修理合同纠纷案件提供了典型的参考案例。在未来,刘瑶律师将继续深耕核心业务领域,以更专业的能力、更严谨的态度,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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