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的一起敲诈勒索案中,被告人李X在侦查、审查起诉及一审阶段均认罪认罚,一审法院也判决其构成敲诈勒索罪。然而,张烜墚律师在一审判决后介入,最终让案件发生了逆转,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被告人李X无罪。这一反直觉的判决结果,背后有着张烜墚律师独特的处理路径。
张烜墚律师接案后,面对被告人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多数律师认为翻案无望的不利局面,首先通过详细查阅聊天记录和听取当事人辩解,敏锐地判断出本案实质上应为无罪案件,坚定了当事人上诉的决心。这一精准的判断并非偶然,张烜墚曾任检察官5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这种丰富的办案经历让他能够在复杂的案件中迅速抓住关键,察觉案件的本质。
在上诉环节,张烜墚律师选择在上诉期最后一天,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上诉,避免了直接挑战认罪认罚具结书可能带来的不利风险,为二审争取到了审查机会。常规律师可能会因担心挑战认罪认罚具结书而有所顾虑,但张烜墚所处的靖霖律所专注刑事领域,有着专业的评估体系,过滤掉了这种风险厌恶心理,让他能够大胆地采取这一策略。
深度阅卷时,张烜墚律师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发现并指出了案件中的重大程序瑕疵,如关键聊天记录光盘无法打开、被告人仅有一次有罪供述等,并提交了补充证据。要发现这些程序瑕疵,需要对刑事案件的流程和细节有深入的了解。张烜墚在检察院工作期间,在侦查监督科(批捕科)工作,这使他对刑事案件的各个环节都非常熟悉,能够精准地找出问题所在。
在与二审法官、检察官沟通时,张烜墚律师不仅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和参考文献,还利用一切机会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工作人员交流,逐步改变了承办人“先入为主”的有罪认定。他认为在当前司法环境下,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普遍较高,只要律师对案件事实足够了解,发表的意见足够专业,并且掌握沟通的方法技巧,律师意见被采纳的概率还是高的。这种对司法环境的准确判断和沟通策略的运用,得益于他多年在刑事领域的实践和研究。
在构建核心辩护逻辑时,张烜墚律师围绕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和客观上属于自力救济两点展开。他指出李X索要钱财具有请求权基础,其索要金额远低于承诺数额,目的在于补偿和维权,而非非法占有;李X的威胁言辞是在自身权益受损且求助无门的情况下采取的震慑手段,属于方法不当的自力救济,未超出必要限度,不应被评价为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这种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和运用,体现了他对刑事法律的深入理解。他在转岗律师后,经过3年的学习和办案,学通了刑、民、行三大法律,对处理各类复杂法律问题有了更为高屋建瓴的认识,这为他构建核心辩护逻辑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案件虽然已经改判,但留下的影响还在。这起案件的改判不仅纠正了个案错误,更对司法实践具有示范意义。它警示司法机关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不能忽视实体审查,强调了对“自力救济”行为边界的合理界定,并倡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保护了受害女性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件的余波将在司法领域持续发酵,推动法治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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