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杨勇律师则是一位在这场战争中冷静且智慧的指挥官。他的名字,在重大商事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逐渐为人熟知。
杨勇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16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1000多件。他不仅是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还是《人民法治》杂志社人民法治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这些身份意味着他肩负着更重的责任,需要在复杂的案件中为当事人找到正义的出口。
在(2024)新XXXX刑初XX号案件中,当事人XX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移送材料显示,XX被控“虚构项目资质、隐瞒真实履约能力”,诱使对方支付合作款项后未按约定完成服务。杨勇接受委托后,没有被表面的指控所迷惑。他会见当事人后发现,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具备履约意愿与行为”。于是,他开始了细致的调查工作。他调取了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项目预算书、场地租赁合同、人员工资发放记录、广告投放凭证等大量书证,还梳理了长达数月的微信聊天记录与邮件往来。这些看似琐碎的材料,却成为了证明XX始终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的关键证据。在此基础上,杨勇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指出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本案中XX不仅未逃避责任,反而多次主动协商延期履约;合同未能完全履行系因市场环境突变及第三方合作方违约所致,属典型的商业风险;控方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不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证明标准。他还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申请召开不起诉听证会,并引用最高检关于“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政策精神,强调本案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避免了一起错误刑事追诉。
另一起在安徽省淮北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北京某公司、乔X索赔1778万余元。杨勇作为被告淮北某学校、丁X的代理人,面对巨额索赔,他沉着应对。庭审中,他围绕合同解除责任归属、违约金抗辩、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不成立、押金返还主张应予驳回等核心要点组织证据并发表代理意见。他主张原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被告有权解除合同,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告主张的违约金缺乏事实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且被告不存在违约行为,不应支付;原告主张的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计算缺乏合理依据,且合同解除并非被告过错所致,该主张不应支持;原告存在违约行为,押金应作为违约金抵扣,不应返还。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被告反诉请求部分成立,原告需向被告支付108万余元,实现了从被告到胜诉方的逆转。
杨勇认为,作为一名律师,不能仅仅沉浸于法条规定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而是要兼具法律思维、商业思维和行业思维。他立足于法律规定,站在案件外来研究案件,从切实维护客户权益的角度制定服务方案和思路。他深知,律师不仅要做客户的服务者,还要争取成为客户的智库参谋,为其综合性决策提供务实、有效的建议和意见。在面对复杂的案件和当事人的期望时,他始终保持着职业的克制和冷静,用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在法律的道路上保驾护航。他的每一次成功,都不仅仅是一个案件的胜利,更是对法律正义的一次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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