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雷波县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尘埃落定的那一刻,原告周XX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他多年来一直期盼的房屋产权过户问题,在罗冰霜律师的帮助下,有了明确的结果。被告和第三人需配合他办理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手续,这一结果改变了周XX的处境,让他对房屋的权益有了法律保障。
罗冰霜自2013年开始执业,法学本科出身的她,先后在中共南溪政法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工作。如今,她不仅是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还是四川省律师协会专业发展委员会委员。这些职务背后,是她对法律专业的深入钻研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积累,也意味着她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使命。
在周XX与姚XX、雷波县XX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姚XX辩称其与第三人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原被告签订的买卖协议无效,无法履行。第三人也认为被告无权处分房屋,过户无法实现。罗冰霜律师注意到,虽然案涉房屋存在诸多复杂情况,但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已付清购房款,被告出具《说明书》确认转让,第三人还租赁房屋并支付租金。罗冰霜从这些细节入手,构建起证据链,证明买卖协议的有效性。她分析,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协议以房抵债价格高于拍卖价,未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应认定为有效。对于办理产权过户的条件,罗冰霜指出,案涉房屋已于2012年办理房产证,具备合法交易要件,第三人多次向县政府请示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条件已经成就。
在税费和违约金方面,罗冰霜律师也有着清晰的逻辑。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过户税费20000元,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具体金额,她认为可待实际产生后另行主张;对于违约金200000元,由于第三人自2014年起多次请示办理过户,被告亦出具情况说明,多方面原因造成未能过户,所以不应支持该诉请。最终,法院采纳了罗冰霜的观点,判决被告和第三人配合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罗冰霜律师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始终保持冷静和专业。她深知法律规则的严谨性,不会被当事人的情绪或利益诱惑所左右。在她看来,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需要深入剖析和严谨论证。她不以打官司为目的,而是为当事人全力以赴,用法律的力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她将继续在法律的海洋中探索,为更多的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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