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位专业且负责的律师——李星星,她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严谨的法律思维,在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展现着卓越的实力。执业4年来,她始终坚守“不忘初心、用心做好每一个案子”的执业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案件,在各类案件中都有着出色的表现。此次,李星星律师又接手了一起极具挑战性的劳动纠纷案件。
困境浮现:劳动者维权艰难
当事人在某大型央企建筑单位连续工作了,任职项目管理岗位。在职期间,他认真履职,还多次为项目垫付各类费用。然而,自20XX年开始,单位长期拖欠工资、绩效工资、项目奖金,拒不退还员工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也不依法支付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工资。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当事人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当事人曾申请仲裁,却遭遇仲裁不受理的困境。
证据梳理:关键材料成维权基石
李星星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她全面梳理了11年劳动关系证据、工资流水、绩效文件、转款凭证、报销审批记录、考勤资料及被迫解除通知等关键材料。在这个过程中,李星星律师仔细审查每一份文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她发现工资流水清晰地显示了单位长期拖欠工资的事实,绩效文件则证明了绩效调整未经民主程序。通过对这些证据的梳理,李星星律师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对抗:针对性抗辩显专业
庭审中,央企单位提出多项抗辩,试图大幅减轻责任。他们仅认可小额欠薪、以项目停工为由拒发绩效、主张综合工时制不支付加班费、称年休假已过时效、风险抵押金属于投资性质、报销款不属于劳动争议等。面对这些抗辩,李星星律师毫不畏惧,逐一进行针对性抗辩。她指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事实明确,绩效调整未经民主程序,对员工不发生法律效力;单位长期欠薪,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必须全额退还;法定节假日加班事实清楚,应支付3倍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在仲裁时效内,应予支持;经单位平台审批的报销款属于履职必要费用,应当支付。李星星律师的每一项抗辩都有理有据,逻辑清晰。
判决结果:法院支持彰显正义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星星律师方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认定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支持当事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最终,法院判决央企单位支付当事人工资、绩效、经济补偿金、奖金、风险抵押金、报销款、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共计43万余元。当事人原本焦虑的心态,在看到判决结果后,转变为对李星星律师的信任和感激。而央企单位在李星星律师出示充分证据后,也只能接受判决结果。
本案从争议事项多达十余项,到最终法院全面支持核心诉求,充分展现了李星星律师在劳动维权中证据梳理、庭审对抗、法律适用、诉求设计的专业价值,也为建筑行业劳动者向央企维权提供了可复制的成功样本。李星星律师用她的专业和努力,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践行了律师的使命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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