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里,有时候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一家公司欠下了债务,债权人拿到了胜诉判决,满心欢喜以为能拿回钱,可执行的时候却发现公司账上没钱,根本执行不了。这时候,债权人就会想,能不能找公司的股东来还钱呢?也就是在强制执行的时候追加股东。那到底什么时候可以这么做呢?接下来就详细说说。
公司成立的时候,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要是股东没有按照约定实缴出资,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比如,甲公司和乙公司有业务往来,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甲公司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发现乙公司没钱。经过调查,发现乙公司股东丙承诺出资100万,但只交了20万,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就可以申请追加丙为被执行人,让丙在未出资的80万范围内承担责任。操作的时候,债权人要准备好公司的章程、股东出资情况的证明等材料,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股东抽逃出资时可追加
有些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会把出资抽回,这就是抽逃出资。当公司财产不足以偿债,且有证据证明股东抽逃出资时,债权人可以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例如,丁公司股东戊在公司成立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将自己的出资50万抽回。后来丁公司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戊为被执行人。债权人需要收集股东抽逃出资的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公司财务报表等,然后向执行法院提交申请。
三、一人公司股东财产混同时可追加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比如,一家一人公司的股东己,把公司的钱和自己的钱混在一起使用,没有分开记账。当公司对外欠债无法偿还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追加己为被执行人。债权人要提供公司和股东财产混同的初步证据,如公司和股东账户之间频繁的资金往来记录等,然后向执行法院申请追加。
四、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时可追加
如果股东无偿接受了公司的财产,导致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比如,庚公司的股东辛在公司经营困难时,无偿拿走了公司价值30万的设备。之后公司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就可以申请追加辛为被执行人。债权人要收集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证据,如设备的转移记录等,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强制执行后可能还会遇到股东对追加提出异议等情况,要是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债权人理清后续流程,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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