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名誉权纠纷案件中,证据保全这一法定程序起着决定性作用。它能够固定侵权行为的证据,为后续的诉讼提供坚实的支撑。2023年执业的莫川川律师,凭借其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抓住了这一关键机会,为当事人成功维权。
莫川川律师接案后,首次行动便是确认是否有拖欠工资的事实。莫川川律师于2023年开始执业,虽执业时间不长,但已承办案件百余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他联系被告询问是否存在拖欠工资的证据,并且明确告知被告,如果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同时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下架相关侵权视频并向原告赔礼道歉。然而,被告并未按照要求停止侵权。
于是,莫川川律师果断采取证据保全等手段,将侵权视频予以保全。随后,他便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停止侵权、承担损失与精神抚慰金赔偿、以及承担原告方律师费。
在与办案单位的沟通回合中,莫川川律师展现出了出色的程序推进能力。在一审阶段,莫川川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主张网络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及符合规定的律师费可以认定为网络被侵权人的财产损失。法院最终采纳了莫川川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000元、调查取证费130元、律师费4000元。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二审阶段,莫川川律师再次强调被告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且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他指出,被告认为原告拖欠劳务费的问题,应通过正当途径找劳动部门或向法院诉讼解决,而不能采取在网络平台上公开辱骂、诋毁的方式侵犯原告名誉权。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被告的上诉,维持原判。
莫川川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始终秉持“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初心,践行“案件无大小,专业加服务”的执业理念,尽最大力量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他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赢得了这场名誉权纠纷的胜利,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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