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南京,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引发关注。2019年,原告朱X与被告江苏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房屋,总房款100多万元,被告应于2020年交付符合标准的房屋。然而,被告未能按约交房,多次发出延期通知。2023年在政府组织的见面会上,被告承诺若未达验收标准将支付额外赔偿,但仍未履行,直至2025年5月才交房,逾期1000多天。朱X与被告协商无果后,委托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刘智律师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在执业过程中,他承办了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多起相关案件,同时在公司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刘智律师特别擅长处理过类似问题,面对此次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他迅速投入工作。
庭审中,被告辩称逾期交房系疫情不可抗力所致,应扣除疫情期间,且认为原告主张的额外赔偿属于重复赔偿,因资金困难无力支付。刘智律师针对被告抗辩发表核心代理意见。他指出,疫情虽属不可抗力,但扣减期间应结合项目实际停工情况合理认定;案涉会议纪要是合法有效的补充合同义务,额外赔偿并非重复计算;被告资金困难并非免除赔偿责任的法定理由,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刘智律师的这些专业观点并非凭空而来,他有着深厚的法律和化学教育背景,还拥有化工检验检测执业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执业证,具有多年化学专业及从业背景,这让他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有着独特的视角和思路。而且,他担任过重工企业、五星级酒店、药企的法律顾问,参与过标的额千万元债务纠纷案,还代理过交通肇事罪、诈骗罪等案件的刑辩,获得不起诉和缓刑的结果,这些丰富的经验都为此次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采纳了刘智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法院结合疫情不可抗力因素,酌情扣减4个月逾期天数,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0万多元;认可被告额外赔偿承诺的效力,判令被告另行支付逾期交房赔偿金2万元左右;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最终,原告朱X成功获赔违约金及赔偿金合计10多万元,远超原诉讼请求的违约金金额,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刘智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起复杂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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