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常州市的一起盗窃案中,曾XX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审查起诉。20XX年X月XX日凌晨,贾XX、潘XX等人合谋盗窃电动车,通过货拉拉雇佣曾XX运输,曾XX明知是被盗车辆,仍帮助搬运并运输,收费249.75元,涉案电动车价值人民币7200元。案发后,曾XX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涉案车辆已追回发还被害人,且自愿认罪认罚。
此时,潘鹏飞律师介入了这起案件。当事人在面临刑事指控时,常常遭遇诸多困境。比如信息不对称,对法律程序陌生,不清楚自己的权利和面临的后果。在曾XX案件中,潘鹏飞律师凭借自己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曾XX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
潘鹏飞律师深知在这类案件中,准确把握案件细节和法律适用至关重要。他仔细梳理了案件的证据链,针对案件中的证据瑕疵和曾XX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辩护。他精准地指出曾X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
在与办案机关的沟通中,潘鹏飞律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自己的辩护观点清晰地传达给检察官。他通过提交详实的法律意见书,与检察官进行了专业、有效的沟通。这种沟通并非简单的陈述,而是基于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对案件的精准分析。
最终,江苏省常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潘鹏飞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曾XX构成盗窃罪,但属共同犯罪,系从犯,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决定对曾XX不起诉。
潘鹏飞律师从事刑事辩护近十年,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4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以自己的执业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穷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为指引,精于从细微处发现辩点。
在其他众多案件中,潘鹏飞律师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比如在张某某涉嫌诈骗案中,他通过梳理证据链,论证当事人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且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最终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撤销案件。在沈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中,他针对涉案技术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进行深入剖析,成功说服办案机关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潘鹏飞律师的专业度和在案件中的表现,为刑事辩护行业树立了一个符合高标准的专业样本。他在面对各种复杂案件时,始终能够保持冷静和专业,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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