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催告程序与合同解除节点是关键的程序关键点。被告未支付租金且未腾退房屋的行为构成违约,而如何有效固定违约事实并推动合同解除成为维权的核心。2020年开始执业的赵月亮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敏锐地抓住了这一机会。
赵月亮律师接案后,首次行动便是收集相关证据。2020年执业至今的他,在处理合同纠纷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仔细梳理原告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从中提取出原告多次催告被告支付租金和腾退房屋的内容,以此作为被告违约的有力证据。
2024年,赵月亮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多项诉讼请求,包括解除双方《租房合同》、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租金及相关损失等。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送达了传票,但被告经传唤未到庭应诉。
赵月亮律师与法院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他向法院提交了整理好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请求法院支持原告诉请。法院初步认为,虽然有证据显示被告违约,但对于部分赔偿请求需要进一步考量。赵月亮律师补充理由称,根据《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腾退房屋,已构成根本违约,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微信聊天记录能够清晰地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未支付租金构成违约,支持合同解除。考虑到原告及时开锁收房,法院酌定被告支付2024年X月X日至X月XX日期间的租金及损失共计10000元,结合押金2000元,合计支付12000元。关于房屋结构破坏及垃圾清运,法院酌定赔偿2000元。被告同意返还餐桌,法院判令若不能返还则赔偿2000元。原告诉请中关于“破坏结构扣除押金”因无合同依据未获支持。赵月亮律师通过精准把握程序和有效收集证据,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最大化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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