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官司的时候,大家都希望自己能胜诉,也会考虑到各种费用的承担问题。其中起诉材料打印费虽然看起来不是一笔大钱,但也会让人在意到底该谁出。有人觉得既然是为了打官司产生的费用,败诉方就该承担,可也有人不确定法律上是不是这么规定的。那起诉材料打印费,败诉方到底需不需要承担呢?下面咱们就来好好分析分析。
一、起诉材料打印费性质界定
起诉材料打印费属于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但它并非是诉讼费用的法定范畴。在我国,法定的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打印费通常被视为一种间接的、辅助性的费用。比如老张起诉老王还钱,他去打印借条、转账记录等起诉材料花了一笔钱,这笔钱就不在法定诉讼费用范围内。
二、一般情况下的承担规则
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法院通常不会将起诉材料打印费作为一项必须由败诉方承担的费用来判决。因为这类费用的产生和金额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选择。还是以老张起诉老王为例,如果老张选择去比较高档的打印店,打印费用就可能会高一些;如果他去普通的文印店,费用就可能低一些。法院没办法去控制当事人选择什么样的方式产生这笔费用,所以一般不会强制让败诉方承担。
三、特殊约定下的处理方式
不过,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之前有相关的约定,比如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在发生纠纷进行诉讼时,起诉材料打印费等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那么这种情况下,胜诉方就可以依据这个约定要求败诉方承担打印费。例如小李和小赵签订的合同里就写明了,若因合同履行问题发生诉讼,相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打印费等都由败诉方承担。后来两人真的因为合同纠纷打官司,小李胜诉了,他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小赵支付打印费。
四、争取败诉方承担的方法
如果当事人想要让败诉方承担起诉材料打印费,可以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但同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打印店开具的正规发票或者收款收据等,以证明这笔费用确实产生了。在庭审过程中,向法院说明这笔费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假如孙某起诉周某,他想要周某承担打印费,就需要向法院提交打印费的发票,并且说明这些材料是为了证明案件事实所必需打印的。
打完官司确定了起诉材料打印费是否由败诉方承担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执行方面的问题。要是败诉方不按照判决支付这笔费用该怎么办,有没有什么办法能保障自己顺利拿到钱。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汇聚了众多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维权路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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