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杭州的一起公司解散纠纷案件中,戴芬芳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助力原告打破公司股东僵局。原告朱X与何X、朱X、贾X、邱X于2021年X月X日共同出资设立杭州XX公司,朱X占股30%。然而,公司设立后仅正常运营半年,各股东之间便矛盾重重,涉及经营管理、出资、财务披露等多方面问题。朱X作为占股30%的股东兼监事,无法正常查看公司完整账目,也不能参与管理运营,长期无法行使股东权利。
戴芬芳律师作为朱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面对这一复杂的局面,精准把握《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解散的条件。她全面收集公司停止经营、内部矛盾、股东会失灵等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2021年12月公司停止经营,之后各股东虽通过微信群等方式沟通解散事宜,但因个别股东消极应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戴芬芳律师深知,要想让法院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她通过收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章程、微信聊天记录、开会录音、律师函及邮寄记录等证据,清晰地呈现了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在庭审过程中,戴芬芳律师充分展示了这些证据,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案中,占股97%的股东到庭同意解散公司。这一情况也为案件的判决提供了有力支持。最终,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二百三十一条之规定,判决杭州XX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散。戴芬芳律师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成功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戴芬芳律师在浙江杭州执业多年,自2013年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其中成功办理民事纠纷及股东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她在股东纠纷、企业法律顾问案件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此次公司解散纠纷案件的成功代理,再次体现了她在法律实务中的专业能力。公司解散后,各股东将依法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戴芬芳律师也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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