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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曹先生的遭遇引起了广泛关注。2015年3月,他入职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担任创意设计总监。2021年8月23日,公司以他在投标时未认真检查盖章致标书成废标为由,对其罚款7000元并扣发工资。曹先生不服沟通无果后,向公司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随后提起仲裁和诉讼。这时,武汉地区李红丽律师介入了此案。
前期指导,证据收集
李红丽律师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执业7年,年均办案近百件,以劳动工伤案件为主。她在曹先生咨询扣款合法性时,便指导其保留公司违法的相关证据以及通知解除的程序。曹先生按照李律师的指导,在签署公司文件时留下当时的日期,还收集保留好了公司不当扣款处罚的相关证据,为后续胜诉奠定了基础。
审查证据,找出破绽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李红丽律师仔细查阅案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她认真审查公司提供的“项目责任制管理办法(投标项目)”“公司项目组奖惩制度”等证据。发现公司提供的这些制度,签署日期是2021年9月10日,而处罚决定是2021年8月23日作出的。李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态度,指出这些制度不能成为公司对曹先生扣款的处罚依据。
胜诉执行,维权成功
经过仲裁和一审程序,法院最终支持了曹先生的诉求。由于前期证据收集充分,证据审查细致,公司受到了深刻的教训,在曹先生没有申请执行前就支付了判决确定的各项费用。李红丽律师通过重视证据审查与细节挖掘,成功帮助曹先生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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