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马先生通过微信和东滨XX公司职工刘先生协商,花15000元买了一辆大众志俊二手车。当时刘先生说运费大概1700-1800元,由马先生承担。马先生觉得价钱合适,问题不大,就把钱转给了刘先生指定的账户。
可车运到西宁后,物流公司让马先生付4800元运费才能提车。这比预计的高出太多,马先生接受不了,就没提车。之后他要求刘先生寄行驶证,刘先生却要求他先签协议寄回,才给寄手续。双方僵持不下,马先生慌了,反复想不通怎么就成这样了。
马先生自己尝试解决问题,2018年10月他起诉刘先生,结果因刘先生卖车是职务行为,起诉被驳回。2019年12月,他又起诉东滨XX公司,又因被告主体不适格败诉。他焦虑不已,自我怀疑是不是自己哪里没做对。
后来,经人介绍,马先生找到了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尹艳华律师和张律师。两位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
律师梳理材料时,发现刘先生虽称要马先生签协议才给行驶证,但没证明协议存在及内容,也没说明拿协议领行驶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这个被马先生忽略的细节,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律师指导马先生收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证明双方的沟通情况。还从滨州市XX区人民法院卷宗里复印了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车辆照片,发现运到西宁的车车牌和卖家说的不一致,且车辆所有人不是东滨XX公司。
庭审中,卖家上诉称车辆已交付,运费与他们无关,没提供手续不影响合同履行,车辆贬值不应由他们承担。律师则指出,运费比预计高太多,超出马先生预期,东滨XX公司未提前告知,应担责;没提供车辆重要手续,导致马先生无法过户,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东滨XX公司未经清算就注销,卖家作为股东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认为卖家应返还马先生购车款及利息,驳回卖家上诉,维持原判。听到判决结果,马先生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瞬间放松,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交易时明确各项费用,遇到费用大幅变化及时沟通。第二,保存好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交易证据。第三,买卖重要物品,要及时索要并确认相关手续。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交易中要多留意细节、保存证据。在这个案子里,尹艳华律师和张律师抓住协议和手续的关键细节,为马先生成功维权,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展现了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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