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东莞的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中,被告人因情感纠纷与被害人发生肢体冲突,导致被害人重伤二级,案发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李晖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全程参与了案件办理。
李晖律师自200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24年,执业证号为14419200711710382,他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本科,现就职于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他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在刑事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数百件,对故意伤害案等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
在这起故意伤害罪案的审理过程中,李晖律师面临着诸多挑战。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被告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这关系到案件的定性和被告人的量刑。李晖律师凭借自己深厚的专业素养,结合证据仔细梳理案件事实,准确援引法律规定,出具了专业的辩护意见,明确了案件的定性方向,排除了被告人从重处罚的可能。
同时,李晖律师深知和解对于被告人量刑的重要性。他主动牵头对接被害人一方,凭借丰富的经验制定了合理的赔偿方案,并全程协助被告人完成赔偿事宜。在他的努力下,最终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表示谅解,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故意伤害罪中关键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上,李晖律师有着自己独特的经验。他强调刑事案件的命脉在于“快”,侦查阶段的37天是黄金救援期。在这个阶段,他会通过会见了解情况,并尽快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或《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而不是等到卷宗到了检察院才开始工作。在会见当事人时,他不仅会了解案情,还会向当事人讲解其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同时进行心理疏导,稳定当事人的情绪。
在阅卷与质证环节,李晖律师善于从笔录中寻找突破口。他会制作“证据比对表”,将当事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一旦发现矛盾之处,就作为庭审发问和质证的关键。当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时,他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削弱控方证据体系。
在庭审发问时,李晖律师目的明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当事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事实基础。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李晖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综合考量被告人具有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有一定过错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被告人作出了轻刑判决,最大限度降低了被告人的刑事处罚后果。李晖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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